阅读历史 |

再痴情的男人也熬不过七年之痒(2 / 3)

加入书签

之珩现在对这个没什么概念,“情人节?”

“嗯。”丁循想了想,“算是吧。”

8月8号,七夕节,也是他和许容音结婚七年纪念日。

以前他总是很忙,这回他提前了几个月回来,想处理好一切就陪她。

结果出了车祸。

他失忆,好多事情想不起来,提前这么长时间不单单只是要过纪念日,可是还要做什么?他不记得了。

丁循在记忆的碎片中摸索,把得知的信息一点点拚凑。

他知道自己心里很着急,却又不得不耐心下来,许容音陪着他,隻想他赶快好起来,也没有再把心思放在纪念日上。

一个虚无缥缈的形式而已。

比起一个人的健康,两个人的陪伴来说,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好像并不是很重要。

经历过生死之后才知道,比起浪漫来说,简单而又平淡的日子就已经弥足珍贵。

可是丁循不想平淡。

每个人的生活都逃不开平淡,但是在时间消磨生命的过程中,爱可以持久且沸腾。

浪漫和仪式必不可少。

这是他所认为的,爱一个人的信念。

当想起一切的时候,丁循还以为今年又要因为处理各种事情顾不上了。时间虽然紧巴巴的,但是还好,他来得及准备。

赵之珩急着要开会,随口应付道,“你自己上网查,玫瑰花,烛光晚餐,珠宝首饰什么的,全套安排。总不可能有女人对这些东西过敏吧?”

再说,丁循也不差这个钱。赵之珩又是公子哥,圈内的知名富少,现在被老爹扔在启光当副总历练。

上学那会儿就很铺张,有什么事都喜欢用钱解决,之后更是像只花孔雀,总是招来一波又一波的女人。

总结就是花心、有钱。在他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要是有,那指定是钱不够。

不过这么多年了,丁循见和他一起登八卦新闻的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见他正经谈一个女朋友。

“你这个建议…”丁循摇头否决,“还是算了。”

赵之珩冷笑,“怎么?跟人家结婚七年了,抠成了这个样儿?”

丁循皱眉,“抠?”

“不然呢?刚把音循卖了,狠赚了一大笔,虽然买你老婆原创的那本漫画版权要砸不少钱,但不至于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没有吧?”

赵之珩奉劝他一句,“男人,要懂得点浪漫,而浪漫是需要花钱的,丁大总裁。”

想当年丁循和人家结婚的时候,多大方,自己手里的股份说给一半就一半。

还婚前。

婚后也没少给。

他嗤之以鼻,“果然,再痴情的男人也熬不过七年之痒,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盯着屏幕中的男人,眼神从震惊、疑惑到了然,随后嫌恶得像看堆垃圾。

赵之珩说:“我走了,不跟你扯皮。有空我得告诉你老婆,劝她还年轻,没孩子,早点改嫁算了。”

“……”

丁循已经强忍着隔空把笔记本扣他脑袋上的衝动,“赶紧滚。”

他就不应该问这个人。

丁循切断通话之后,许容音刚好从卧室出来。

她脑袋上竖了根呆毛,看起来还有点迷糊,眼睛都没睁开,估计是刚睡醒。

上午九点多的光线慢慢地从落地窗那撤回去,而她赤着莹白的脚,却在一步步地朝他走过来。

他那点刚冒出来的火气瞬间消了下去,坐在沙发一动不动,手指无声地蜷缩回手心,又张开,想看看她下一步的动作会是什么。

“今天起这么早?”

她没去喝水,也没有去阳台看鱼缸里的鱼。走得很慢,但目的似乎很明确。

她是一觉醒来就过来找他了。

丁循主动地张开手臂,许容音迷迷糊糊地窝在他怀里,像隻考拉。

“嗯。”她不太清醒,鼻音有点重。

“还困吗?”

已经九点多,算起来比平时还早了半小时。

自从他记忆恢復后,她都不能好好地早睡早起,现在就在怀里的这小半会儿,感觉她又要睡着了。

过了好久丁循才听到她黏糊糊地问:“你怎么没在书房。”

她刚才有听到他在和人打电话,但是不知道说了什么。

虽然丁循平时也喜欢在客厅办公,但通常情况下,是因为她在厨房做饭。

丁循说:“起来喂鱼。”

“哦。”她得到答案又不再吭声。

呼吸绵软,丁循抱她的腰都不敢用力,过了好一会儿丁循才收紧她的腰,把人抱了起来。

腾空的一瞬间,她终于清醒了几分。

“要干嘛?”

“不刷牙洗脸?”丁循把人抱到洗漱间,挤好牙膏,“早饭我已经买好了,掐点买的,还热着,再睡下去就该冷了。”

他算好了时间,猜她大概也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