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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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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谨言和他以往的那些“男朋友”们一样,有着他沈君颐最需要的活力、朝气和信念感,但他却忘了一件事,安谨言终究和他们不一样,在他小太阳一样的表面下面,隐藏的是贫穷的狼狈、卑微和不堪一击。

因此,他注定不能像对待以前那些男朋友那样对待安谨言,合则来,不合则分。

“我是想过给他一个结果的,苏老师。”沈君颐苦笑,“我只是……你想吧,我每天经手的案子,哪个不是八位数以上,哪个不是涉及地方名流,哪个不是重大案件?实话说吧,就小安那点事,也就是跟我客户有关系我多听了一耳朵,这种事后续一般我都是交给助理去处理的。更何况第一次我们相见时,我也没想到会跟他走到这一步……就这么个小案子,后来我忙起来,真就忘了他跟我客户这层关系了。”

这话听上去或许对安谨言很残忍,我都能想象到他听到这话一定又会气得跳脚。但我懂沈君颐的意思,每个人都觉得扎在自己身上的那根针最疼,然而实际上,你的那点痛,或许都够不上让别人有记忆。

这也是我入行后,我师傅教我的第一课。他说小苏,比惨是没有意义的,这不是说你要变成一个硬心肠的人,而是你要从一堆惨当中,分辨出对于大众有着真正意义的那一个。

只不过现在说这些只嫌太晚了。我略朝老先生的墓碑方向抬抬下巴,“沈律若真有心,出差回来就会去找小安了,犯不上今天说这些话。就好比你师父,倘若老人家在世时你真接了他的旗,哪怕只是声援一下老人家,也好过这时候的中华烟,茅台酒。”

作者有话说:

虽然对小安很残忍,但于他而言是过不去的坎,于沈律而言就是随手接的活儿,转眼就忘脑后了

也是我进入职场的第一观感吧,感觉并不太好——我觉得关系自己前途的天大的事,可能就是大佬一句话,大佬记得说这句话,我的事就有指望;大佬忘到脑后,我的事一竿子就不知道支哪去了。。。

当然后来发现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什么一句话决定前途,大家都凑合活吧

23

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沈君颐的脸上似乎看到了很多年前,他开庭时那种雄辩的神色,我以为他打算喷我,没想到他酝酿了半天,突然把脸扭向了墓碑:

“听见了吗老师?都怪你,搞得人都看不起我了嘿。”

我:……

他说,苏老师,如果我说,当年我沉默不发声,也是老师要求的,你信吗?

我:……

辩护律师不是一个纯靠死磕就能做好的行业,从来不是。

人们爱看的是什么?是罪犯在庄严的审判中得到应有的惩罚,是雄辩的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是罪有应得必遭报应,是清白蒙冤终得昭雪。

但在看不见的地方,有办案压力,有时限要求,有诉辩交易,也有利益诉求。各方在斡旋与博弈中交锋、拉扯、最终达成一致,才是真正的法律现实。

沈君颐的师傅,最后一案恰恰就遇上了这样一个复杂而充满争议的案子。案件是性质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涉及未成年人,因而舆论反响强烈。我听我师傅那会儿提过这案子,说这案子影响不好,因而要求从快、从严地判。

被告是个中年人,身上还背了些违法不犯罪的案底。一般律师接到这种法援案件,可能更愿意劝被告认罪认罚换取轻判,但老先生查阅完案卷后,认定证据排非有问题,因此劝被告接受无罪辩护。

老先生德高望重,怕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会面临千夫所指。民众朴素的善恶观裹挟着舆论汹汹而来,很多人认为,被告既然被认定是罪大恶极故意伤害了,证据排非有没有问题,又有什么要紧的呢?这案子铁板钉钉,不可能翻过来,如果律师执意要做无罪辩护,那只能说明律师有问题,要么沽名钓誉,要么利欲熏心。

一时间,老先生面临的不仅是各方的压力,还有悠悠众口。而由于事涉未成年人,案子没有公开审理,媒体也无法参与庭审。我记得很清楚,那会儿如果有任何一家胆敢站在沈君颐师傅的角度,提出质疑,很快就会被骂为“无良媒体”“吃人血馒头”。

那时候,老先生就像勇挑风车巨人的堂吉诃德,一人一马一长矛,孤身进行着一场不可能赢的战斗。

沈君颐说,那段时间,来找老师的人源源不断,大多劝他放弃。有人说其实被告自己都认罪了,就是证据排非有一点点瑕疵,没必要这么较真,于是老师就反问,程序正义不值得较真吗?还有人说案子的警醒意义更重要,老师就反问,那个人的清白就不重要吗?

他没说所谓的“有人”是谁,但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就是最近政商案中案里面,牵连出来的那位“大人物”。

沈君颐说,苏老师你不知道吧,老师最后一次接待完那些人,就跟我说,从今天起,你沈君颐不再是我的学生。你的行为做派,辩护思路,包括与官方、媒体的暧昧关系,我并不是很认同,所以你也不要再这个事情上发声了,这个案子跟你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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