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假千金继承殡仪馆后 第54节(4 / 4)

加入书签

母呢又还年轻,年轻到四五十岁还可以浪漫地去度蜜月,顺便行侠仗义,他们是活在浪漫一代的人。

所以余酩的故事对苏云来说,特别有趣,干脆坐下来,听得津津有味:“所以,你是那个被全家供出来的高中生?那你怎么当道士去了?”

余酩扭曲着脸扫她一眼:“舔着,你以为谁都这么幸运吗?我是那个被迫供某个叔叔上学的子侄!”

“啊?”苏云愣住了,她难以想象,以余酩这个性格为人,居然愿意供一个所谓的叔叔去上学而不是自己上?

在余酩的语气中,苏云听出来了他对家庭与那个时代的不满,从前说这样的话要去关牛栏的,现在倒是可以随便说了。

因为余酩出生的年代不好,他差不多等于是一出生就被剥夺了念书的权力,人人都宣传念书等于资本主义的时代,想要念书改变命运,简直等于谋反,那是不要命的。

而某个被全家供养的叔叔,因为提前念到了高中,所以可以读到毕业,并且下乡去了,不管当初的下乡青年是个什么样的待遇与命运,至少在余酩当时的家里,那就是全家的神、皇帝。

余酩五岁起就要跟家里其他的孩子一样起早贪黑干活,他们家人口多,孩子也多,为了能吃上饭,每天都是拼死拼活赚公分,小孩子能做的事情本来就少,一天赚个几厘饭票甚至换不到一碟咸菜,唯一能做的就是收拾家里。

那时候好像每个人都这么活,乡下地方,没有说是应该送小孩子先去读个小学,至少识几个字会算数的想法,觉得一辈子就这么背脊朝天干一辈子农活也没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已经供出来一个有文化的学生了呀!干嘛还要供第二个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其实多数人都认命了,余酩本来也是。

如果故事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大概余酩这被子就是个普通的农民,等到十几岁了,家里给说个老婆,将来生一堆孩子,然后又从一堆孩子里供一个大学生,就差不多了。

结果在余酩八岁那年,他们村要修厂子了。

七十年代初之后,生产队有了相应的规模,大大小小的生产队开始不满足每天只做那些杂七杂八还不赚什么钱的活。

人啊,吃饱穿暖就开始想经济,这是避免不了,即使在最难的那十几年,经济发展依旧没有停下来,生产队建厂、分田到户就是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下能做到的经济发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