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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45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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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偏低的人群不一定会同情芭芭拉,反而可能会觉得她多事,为什么不能忍受。”

张文雅皱眉,:“是这样吗?我以为低收入会更同情被不公平解雇的芭芭拉。”

“低收入通常也意味着低学历、低教育水平,他们没空关注他人的命运,甚至连为自己的命运抱不平也做不到。”

“因为……忙着生存,是吗?”

“对。你能理解吗?”

“能。”她想到自己的打工生涯,她一个高中生当保姆就不能算是“低学历”了,她还懂英文,她的比郭大姐林大姐都要高,郭大姐林大姐不会英文,顶多只会几句日常用语,也只能做点基本的家务活,稍微有技术含量的都做不了。

“朗先生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是让我多学多看,怎么挑陪审员要学好多年,但那不是律师的主业,不管挑了个什么样的陪审团,律师的能力才是主要的。”

“对。”肯尼思踌躇了一下,决定不问她怎么看待朗先生的。

这位约翰·朗现年三十九岁,但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他是第二代华裔移民,弃儿,母亲姓名不详,是个白人,父亲是第一代华人移民,只能从“捡”到他的时候外套里的中文信里知道他的身世和出生日期。警察找了人翻译信,这孩子连名字都没有,于是接案的警察为他取名约翰,姓就是“龙”的罗马拼音,因为他是华裔。

儿童福利署将弃儿约翰放进福利系统里,他还算走运,换了两个寄养家庭后便被一对好心夫妇收养;但倒霉的是,刚上高中,养父母车祸身亡,两家亲戚都不愿抚养他,还想把他扫地出门,争夺遗产。

养子约翰大概在这个时候萌发了要当律师的想法。他走运的找到了一位不错的律师,保住了养父母的财产;律师还建议他向法庭申请提前独立,他可以用养父母的遗产支付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生活费,如此便不需要监护人,他不想再进入福利系统了。

法官同意了他的申请。养子约翰还算顺利的度过了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后很快便去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是哥伦比亚法学院。

也算是非常励志的人生了。

对于这种在困难的环境里仍然能不懈奋斗的狠人,肯尼思也是很佩服的。律师约翰一心奔事业,五年前进了ac,是个工作狂,ac领导层十分看好他,要是他肯一直做下去,十年内当上首席律师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所以他们指派律师约翰当张文雅的指导律师,是绝对的尊重且重视。

肯尼思听过中国人说“混血出美人”,当时他脑子里只想着他和张文雅以后的孩子一定是个漂亮娃娃,直到他见到这位跟他同名的华裔混血,才意识到混血儿可以有多漂亮——而张文雅居然一个字都没有提过朗先生是个俊美男人,好像有哪里不对!

作者有话说:

有奖竞猜:文雅为什么没提过朗先生到底长什么样?

◎小约翰甘当家庭煮夫◎

美是有目共睹的, 一个人长得五官精致,对称协调,不论什么种族都是美的, 也不分性别。男人可以是“hand”, 也可以是“beautiful”,朗先生就可以称之为“beautiful”。

张文雅应该会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简直是废话!谁不喜欢美人呢?光是看着就很赏心悦目,想多看几眼。查理要不是凭他那张脸, 砸再多的钱,张文雅也不会多看他几眼。

他周一去接妻子下班,当然要去跟她的指导律师打个招呼,当然也要做个背景调查。

他是很自信, honey最爱他,但这位朗先生太优秀了, 他不得不紧张。

他不能再犯错误,一定要任何不稳定因素都扼杀在摇篮里, 这不是他不相信honey, 而是……

他说不好,总觉得自己有点可笑,难道他居然会不自信?这种莫名其妙的危机感是怎么回事啊?这怎么会是他呢?他可是美国之子呀!

他小心询问她的工作, 和其他实习生相处的如何, 张文雅觉得他很好笑,在ac还有人没有眼色的得罪她吗?不存在的!所到之处人人都想讨好她,人人都想让她在ac待的愉快,工作愉快, 心情愉快。

自从他们订婚后这个趋势就越来越明显, 起先她还有点难以习惯, 她习惯什么都要自己去争取乃至争夺, 现在,她面前几乎毫无障碍,可以一路坦荡的直接跑到别人要为之苦苦奋斗的终点。

这是什么概念?是她再聪明也不能事先就明白的“现状”。

现在,她明白那些富二代、富n代从小生活在什么环境里了。不,他们可能还不会有这种待遇,毕竟富豪也分层次,这种待遇只有米兰达和查理这种层次的富豪子弟才会有,苏珊家可能都够不上。而在这些人的顶端,是肯尼思家族的继承人。

他们把别人的好意当成稀松平常,压根想不到别人。

她要警惕,别太飘了。

享受生活是一回事,保持善良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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