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樱(下)登阁无路魂归冥府红樱有忿血染三途(7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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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她重新回家之时,正看见自己丈夫拿着红樱,啧啧称奇的察看,连忙冲过去将她夺下,不满的说道:“你看你,身上脏成什么样子?别用臭手把她摸脏了。
”见妻子埋怨,名叫叶梦林的男人却有些为难般:“安萱…我知道你初成正果,不懂人间规矩,亦或是本性难移,但既然我们已经成了人属,做这些偷鸡摸狗事情终是不好。
虽然它美丽可爱,让人看见一眼就心头怜惜;但还是听夫君的话,从哪里偷来就还回哪处吧。
”听到叶梦林如此说话,陈安萱又好气又好笑:“说哪里话!这人偶是我捡来的。
”“果真?”虽说妻子解释,但叶梦林依旧有所怀疑:“如此精致绮丽,定是什么珍贵之物,主人怎会平白无故将如此东西抛弃?安萱,我知道你曾是狐仙,生性便喜偷人家鸡鸭…”“呸呸呸!”丈夫如此冤枉自己,陈安萱哪里饶的过他?一时间又急又气:“好呀,叶梦林,你嫌弃我不是?我虽然曾经是个狐仙,但你不也曾是个树精吗?如果不是我看上你,又不知道你和什么花花草草过活去了。
想当年说的什么海誓山盟,如今三百年不过,反倒嫌我糟糠…”要说这无论是人是妖,女孩闹起性子来,真真就是一个不讲理;即便算来修行也有数百年,但心思却还和少女无异。
而见妻子坐地抹泪,直骂负心汉陈世美,叶梦林哭笑不得,只能抱着她连声安慰;什么好言好语尽皆道尽,而这时候他也清楚自己是真冤枉了妻子,又是给她赔礼又是给她道歉,才哄的陈安萱破涕为笑。
亲热过一阵后,看着静坐在桌子上的红樱,叶梦林不由得有些高兴:“既然不是偷来的,那就太好了。
我看这人偶如此精致俏丽,如果拿去换钱,至少我们也不用再蜗居在如此龌龊阴暗地方了。
”“不行!”只是听见丈夫的话,陈安萱却惊叫一声,连忙抱住红樱:“说什么也不行。
我喜欢它,你要卖,就把我卖了吧。
”见妻子小女儿脾气,叶梦林苦笑道:“安萱,你我费尽千辛万苦,修行不知几百年,更是有了大福缘才化为人属,但如此这样,日日靠拾荒过活,终究不是个办法啊?虽说曾是精怪之时寿命绵长,但如今为人,也不过百年好活…你想一辈子过这样日子吗?”听见丈夫的话,陈安萱似乎有所动摇,叶梦林继续说道:“先不说你我生活如何,如果光是在垃圾中寻找,那一辈子我们也没法报恩了。
她让我们寻那名叫宋登阁的男孩,可是光日日夜夜和垃圾打交道,如今这些年头过去,就连一星半点线索也没;最起码将这人偶卖个好价钱,我们能换身衣裳,与普通人家打交道,才好报恩啊
?”话说至此,其中因由如何也已能知分晓了。
原来,这陈安萱与叶梦林,本是一个狐仙,一个树精,而十几年前修炼正值瓶颈之时,恰巧遇见了离婚出走的尹云。
尹云因家族原因,对神鬼怪异并无排斥,见它们二妖如此不易,再加上刚刚离家而去想结个善缘,便向天讨封,使它们终能修成正果,化为人形。
二人如何感恩戴德暂且不提,这时尹云恰巧想起自己所带陨石项链,这是家传宝物本想留给儿子,奈何走的匆忙更兼心中悲痛,竟是将它给忘了。
既然已经离开,尹云再不想回头,她清楚如果自己再见到宋登阁,定然会不忍留下,与那宋一品蹉跎岁月的。
正因如此,她才将这项链托付给陈安萱与叶梦林,希望他们替自己寻找一个叫宋登阁的男孩,把项链交还给他;而按照尹云所说他们也来到了宋登阁所住城市,奈何初化人形还不敢妄用法术损了阴德,因此也只能拾荒谋生,一直寻找宋登阁末果直到今天。
听见丈夫如此说话,陈安萱更不是知恩不报之人;虽然心中万分不愿,但也只好忍痛割爱了。
“好。
将这件事了了,你我也算是了却心愿一桩;不然总想着当年恩人托付末完,我睡觉都不踏实。
”叶梦林有些欣慰的说道,当即便翻箱倒柜,去寻找干净纸张想将红樱包裹起来。
而这样一寻,顺便就取出了尹云曾托付给他们的项链放在一旁。
世事便是如此巧妙,在叶梦林搜寻之时,陈安萱倍感无聊;想到那项链精美,不由得想将它戴在红樱身上,做个换装玩耍取乐。
当她将项链佩戴在红樱脖颈上之时,才发现竟然如此相合,本就绝美的人偶在首饰辉映之下更显艳丽;但下一刻,这条十几年末有如何变动的项链,竟然开始闪烁起刺目红光。
“夫君,这…”看着红樱脖颈之上的项链异样闪烁,陈安萱不由得傻眼了,连忙去拉还埋头在橱柜里的叶梦林。
而下一瞬间,那红光骤然大放,直逼得二人不得不扭过头去;等刺痛流泪双眸再次聚焦,他们才惊诧万分的发现刚才还只有人偶大小的红樱,竟然已变成了一个与常人无异的绝丽少女。
似乎还末熟悉身体,红樱仍如人偶般机械摆动四肢;但很快她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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