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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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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逐渐褪去温暖潮湿的外衣时,炎热焦灼的夏季将会紧随其后。

方展站在窗前看雨,这大概是春天的最后一场雨了,朦朦胧胧的高楼远山,一片阴冷水墨色。

黎季从外面提了四杯咖啡进来,递给实习律师一杯,又递给旁边打瞌睡的女律师,最后一杯才给了方展。

他累得不行,呵欠连天的:“那些大老板是真难伺候,不过总算是完美打完这场官司了。”

方展拍拍他的肩膀:“让大老板满意你才能好好立足。”

李清从一堆材料里探出脑袋:“不过啊,虽然跑上跑下的很辛苦,可是温老板真的很帅啊,有句话叫啥来着?”

“看着他的脸都饱了?”

“会不会说话?明明就是秀色可餐!”

“意思一样嘛。”黎季撇撇嘴,喝了一口咖啡提神,“不过造物主真是不公平,你看看我们方大律师,名牌学校,高学历,还长得帅,又看看温总,综合了方律师所有的优点还外加一条极度有钱有权,再看看我们,哎……苦命滴娃哦……”

“一时间我不知道你是在夸我还是在贬我。”方展笑。

“你这话说的,你是后起之秀,人家是世代传承,不一样。”

李清歪歪脑袋:“听说温老板还没结婚。”

“没结婚怎么了,没结婚你觉得他们那个阶级的人女人会少吗?前仆后继的女人我跟你说多的是,一天不带重样夜夜做新郎的那种。”黎季面露嫉妒之色。

方展握着咖啡杯的手指微微收紧,他缄默无声地看着窗外,有些出神。

想起那天晚上,南庭华府,这是他攒钱攒一辈子都没办法买下来一间的地带,而她撑着伞,任由另外一个男人揽过她的肩膀离去。

残酷的社会,人总是为了钱在发愁,为了生存另辟蹊径也不在乎被人唾骂,似乎都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八字当做至理名言,死后估计还得刻在墓碑上。

大一结束的暑假,方汉和席月萍各自的事业有个起头,很多人嗅到了风头都明里暗里的来巴结关系,颇有苟富贵,勿相忘的意味。

席月萍原本就是喜好被人吹捧的女人,心高气傲,跟着那新交的好闺蜜相处了几个月,然后带上方晚方展一同去逛街。

他记得那天的太阳很大,很热,蝉声混着车水马龙的声音,阵阵震人心弦,他跟方晚一人买了一根小布丁,因为融化的速度太快,掉了一块在她嫩黄的短袖上,她还有点心疼。

方晚很快拍掉了,可还是留下了明显的水渍,被席月萍看到了好一顿骂。

但是很快席月萍就没有功夫骂方晚了,因为席月萍帮着那位好闺蜜打架去了。

说来好笑,好闺蜜的丈夫带着小三在大街上买来买去,像个跟班似的一手几个名牌衣服袋。

猪头三似的脸,跟青春靓丽的小三站一块,典型的野兽配美女,这个野兽还是原生态的那种。对,这是方晚的原话。

然后就是混乱的场面,大街上上演了一场原配暴打小三,老公不敢还手却也挡在小三面前。

方晚当时对小三鄙夷不屑的眼神透露着高中生清澈的愚蠢。

而如今,她的眼神平淡成熟,那是经历风雨之后的某种释然和妥协,成熟之后,反而成为了曾经她鄙夷不屑的人。

“说到结婚……方律,你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啊?这俩年活的跟和尚似的,都跟袁大小姐分了这么久了,要是真念念不忘就把人家追回来,人家家里有钱有势的,也就这么一个女儿,你都不愁吃喝。”黎季非常现实地说。

方展敛去笑意,摇摇头,没多说。

袁梦瑶很好,身为女朋友她很合格,两个人相处的很融洽,哪怕是父母强硬的撮合也不能说袁梦瑶有错,错全在他。

方展常常因为深夜的疲惫而瘫倒在床,面对袁梦瑶温柔的问候关切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她的。

这一切在再度与方晚重逢而化为虚影,他在年少时已经遇见了太过惊艳的人,只是这个人是他的亲妹妹,尽管如此,他也没办法再爱上别人。

气氛变得不对劲,李清皱着眉头给他甩眼色,黎季挠挠头,这时一条短信发了过来救了他一条狗命,黎季振臂欢呼:“非常好,温总说要请我们整个律师事务所吃饭!”

“是吗?!不愧是老板,定在哪呢?”

“本市最好的餐馆——易琉璃!”

方展微微一愣,心跳不自觉的加快。

“哇,感谢温总!温总万岁!”

刚回来的同事们加入这场狂欢,很快就没人在意刚才的尴尬的沉默。

下午的时候,雨停了。

屋檐的水滴滴落在小水洼内,荡漾开微弱的波纹。

方晚也很尴尬,因为她也没想到他们定的聚会餐馆就在易琉璃。

她只是被临时通知的那个,大学群早就退出了。

当时年九逸会让人开着耀眼的豪车来接她,她又长得漂亮,被包养的消息甚嚣尘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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