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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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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话,清元可是觉得有哪里不妥?”

许清元心里冷笑:说的这么好听,还不是为了给你儿子的将来铺路。她跟许长海好歹是对原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以使其更加符合时代背景,署名勉强也说得过去,许崧之什么也没干就想享现成的,许清元不愿答应,但看许长海的态度,似乎相当想效仿苏轼一家子,也给他们家族挣个书香世家的名声。

如果真有这样的声誉,许清元也不抗拒,但前提是许菘之得有真材实料。什么也没干就让他这么轻易地占这么大的便宜,她可不答应。

她表露出一丝担忧,道:“如此甚好,只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将来被人问及,弟弟照本宣科,说出来话的终究浅薄,人家再以为咱们一家子名不副实,岂不适得其反?”

许长海点点头,也叹:“为父对此也有所忧虑,可惜你弟弟实在不争气。”

“女儿倒有一个主意。”她回身看着许菘之,轻声道:“不如让弟弟写一篇后记,附在本书末尾,既可以记述父亲笔耕不辍的辛苦,又无须研究两法的深意,如此把他加上也说得过去。”

许清元的意思很简单,挂名可以,但只能算是个“名誉作者”。

听到女儿的建议,许长海怎么会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女儿现在科举有望,本书也确实是她的心血,她肯让步已算很好,就算是长辈也得借坡下驴。况且这个结果他还算满意。

坐在旁边的许菘之知道自己占了姐姐的便宜,少年人的冲动让他非常想喊出:我才不用你们施舍!但留意到父亲看他的眼神后,只好憋着气给父亲、姐姐行礼。

成为秀才之后,许清元出门一般只穿朝廷统一制发的墨蓝色衫裙,这是给女生员的制衫,用以区分她们与普通女子的身份。路人看到后就不会指责她一个女孩子出来抛头露面。

有了这层方便,本书的筹备刊印事宜便主要由许清元负责。此事说来也简单,只要把书上这几个人名一亮,哪家书局都上赶着献殷勤,不过她还是仔细比对过后,才选中一家叫明德书局的店铺,把手稿交给了这家店。

书局老板姓冯,年近三十,穿着一身湛青的长衫,文质彬彬,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许秀才,这书我已仔细翻阅数遍,实在是金玉良言,只出私刻有些可惜,不如交由本书局大量刻印,盈利按比分成,不知您意下如何?”冯老板恳切道。

齐朝已经发明活字印刷术,本朝也未曾有过大规模的文字狱,市面上的书籍数量呈现繁荣多样的趋势。

现在的刻印分为三类。朝廷需要的时候会由中央及各省官书局刻书发行,比如国子监、太医院就是需要刻印书籍的主要机构。除此之外,私刻及坊刻也逐渐兴盛,坊刻主要集中在文人聚集之地,形成了书籍刻印售卖的初步产业链。私刻适合许清元家这种有些资产,又是为自己的言论出版的情况,只需支付刻印费用,此外全本自负盈亏,私刻后书籍若销量上乘,则会有诸多书局找上门来,请求授权坊刻。

对于书局的老板来说,比起文人,或者更应该称他们为商人。商人重利,难免会做出一些因利失义的事情。比如有些不讲究的书局见哪本经史子集、医术话本卖得好,直接拿来主义,根本没有一点版权意识,被侵权的作者和书局在这个时代真是告都没处告去。

因此讲究些的书局都会在刻印书籍内显眼处刻上专用标记,不过这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万一真有那不要脸的连这个标记都给复制了,书局也无可奈何。

嗯……或许还有两部法律可以写出来给许长海看看,比如《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许清元默默地想。

回到冯老板的问话上,她思忖片刻道:“也可,只是怕冯老板担风险赔钱,到时候可别怪我。”

“怎么会呢?我从小跟着父亲经营书局,很少看走眼的,此书如此精妙,通判大人和新晋案首秀才的笔墨,又有知府大人背书,卖的绝对少不了。”冯老板自信道。

“那此事就全权托付给您,劳您费心。”许清元客套道。

冯老板却还有问题:“对了,关于本书的用纸和定价您看……”

这个问题许清元想过,为了扩大影响范围,本书不宜定价过高,但价格太低用的材质也寒碜,和知府、通判的名头不相匹配,因此她拜托老板道:“求您费心,此书不需要太贵,售价尽量不要超过半两银子,用纸和装订严整板实便好,无需太过花哨。”

“行,我明白,等样书出来后我亲自送去您府上。”冯老板应承道。

过了四日左右,雷厉风行的冯老板把样书拿至通判府上,许清元看过后觉得非常不错,除了封皮不是红色之外,排版跟现代的法律装订本相差无几。她奉给许长海一观,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冯老板说是先印三百本看看,卖得好再加印,新书上市时间大约在六月底。

办结此事后,许清元亟需解决另一个难题,找老师。

孟先生只是个秀才,教许菘之可以,但教不了许清元,家中已经负担了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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