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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药是半狼,准确来说是半妖半人。

当年打猎受伤的狼妈遇见了进山科考的地质学家,被年轻的地质学家当成走失受伤的探险队员带回基地,然后在相处中相爱并发生了关系。

但是,妖对人类始终带有偏见,无法放下心中的防备,于是怀孕的狼妈离开地质学家回到深林深处生下了药药。

药药会认字,狼妈教的,狼妈认的字,是地质学家教的。

两年前,狼妈被求爱不得的公狼咬伤感染去世。闭眼前,狼妈握着药药的手让她离开狼群去找地质学家。

药药就离开森林,独自来到了人类世界,跌跌撞撞在人类城市混迹两年,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收银员,租得起一间干净的屋子住。

可是,对于狼妈口中陌生的地质学家,药药除了知道他叫孙铭、很善良、有点瘦、随身带小锤子小本本外,一概不知,连去哪里找他都不知道。

虽然在族群里看别人温馨一家三口药药也会羡慕,但她不怎么想亲爹,因为他是个人类,尽管人类爹让她一出生就能变人型,不用像其他小狼崽那样花十几年时间修炼。

药药去找地质学家,是狼妈让她找的,还有就是,因为自己是半妖半人,她在族群里备受歧视,过得不开心,想要换个地方生活。

前两天药药在超市的电视里看到一个人的采访,那个人也是个地质学家,也叫孙铭,两鬓斑白。

药药在纠结,要不要去找他。

但是,那样的大人物,自己一个小收银员,肯定很难见到他的,而且请假扣全勤,好几百块钱呢。

药药思考纠结了两天,终于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去见一面地质学家,完成狼妈的临终遗言,向地质学家解释狼妈当初离开的原因。

订了火车票,又转班车,再坐火车,药药来到一个陌生的小城镇,还没出火车站,好多腰间绑钱包的三轮车车夫向她热情抛来橄榄枝。

药药一眼扫去,挑了个面善的阿姨,说去怀古村。

然后,药药被坑了五十块钱,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走了十分钟,在村头遇见一个老大爷。

那老大爷道:啥?孙铭?

药药希翼的直点头:是呀是呀,叫孙铭,地质学家,上电视的那个,我查百度他家就在这里。

大爷唏嘘:人家都发达了,哪还在这小破地住呀,早就住大城里了。

竹篮打水一场空,药药又是迷茫又是悲愤,花了好多钱白跑一趟,还不知道地质学家到底住在哪里。

夜色变暗,已经没有回城里的车,药药背着背包从孙铭破败的老家回到村口,就着夜色慢慢悠悠走在通向城里的路。

好心的大爷提醒她:小姑娘,天黑咧,一个人走不安全,晚上有狼下山吃羊。

她才不怕狼,她本来就狼,坏人也不怕,她能一拳打爆。

走了没多久,她闻到了同类的气味,循着气味找过去,在茂密的草丛看到一只黑色的狼,四肢匍匐,月光下的眼睛泛着冷光,防备好奇的盯着走过来的药药。

他后左脚受伤,庆幸踩到的是捕鼠夹不是捕兽夹,鼠夹齿嵌进毛肉里,药药帮他把捕鼠夹弄下来,纸巾按在伤口一会儿就止住了血。

黑狼一动不动趴着。

我叫药药,你叫什么名字呀?

大壮。

哦,大壮。药药握着他小腿,很结实,确实很强壮,在族群里肯定会被狼王打压:你为什么在这里呀?被狼王赶走的吗?

大壮老实巴交:不是,我爹就是狼王,不过几天前我们族群被人类捕猎队围猎,我爹妈和好多公狼死了,被人类扒走皮毛,我是来找人类报仇的。

被扒了皮毛!药药震惊瞪大眼,愤恨不止:可恶的人类!

所以我一定要报仇!大壮凶恶的龇着獠牙,但很快慢慢蔫掉:可我到了这里就嗅不到那几个人类和族人的味道了,你知道人类扒了狼皮会去哪里吗?

会拿去卖。

在哪卖?大壮眼睛亮起。

药药摇摇头:我不知道。她抬头看了眼圆月,抱歉的说:我要走了,我现在生活在人类世界,要去找人类亲爹。

大壮得知药药是半妖半人并没有像其他狼那样露出鄙夷,而是忍着伤痛跟在药药脚边:你带我去人类世界吧,我要杀掉那些可恶的人类!

不行,你这样和我去人类世界很危险,会被人类杀掉的。

我可以变成人形的!不信我变给你看!

随后,在月光下,在弯曲不见尽头的泥路边,药药亲眼看到一头黑狼变成一个身材高挑健硕的男人,不着一衣,浑身赤裸,包括下面一撮毛中垂着的长条东西。

唔药药多看两眼他下面,脸色发红:好吧,你可以跟我去人类世界,但你要先和我保证,你要听从我的话。

药药在小城镇开了间旅馆,给他买男生衣服,把他那头又脏又乱的头发洗干净,然后梳起遮眼的刘海,在头顶扎了一撮小揪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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