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 / 2)
少年利落地拆开了墨条,加了一杓水,然后在砚台上以推磨法开始研墨。
“迟…迟哥。”
“下去吧,我来。”
“好嘞!”段桥如临大赦,赶紧脚底抹油下了台。
苏渺没想到他会上来,有些不知所措。
迟鹰加了适量清水,修长骨感的指尖稳稳地拿着墨条,细细地研墨着,宛如红袖添香般、举止优雅。
台下的女生们呼吸都要停滞了。
苏渺拿起了那枚缠了绷带的旧狼毫笔,沾染墨汁,落笔前,她深深地呼吸着,平静着紧张的心绪。
不知道能不能写好,她一向没什么自信,也从来没有登台表演过节目,从没获得过荣誉和奖杯和…别人的认可。
迟鹰淡如轻烟的黑眸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需要换我来?”
苏渺心头一松,惊喜地问:“你愿意吗?我帮你研墨!”
“逗你玩,自己写,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
这种时候,还能开玩笑,也只有迟鹰了。
苏渺定了定心绪,正要落笔,忽然间,台后传来了浑厚的古琴乐曲。
苏渺回头,看到秦斯阳如约地出现在了舞台背景旁。
一袭白衣如雪,纤细颀长的指尖灵活地拨弄着琴弦,时而舒缓时而急促,弹奏着那一支熟悉的《平沙落雁》。
迟鹰冷冷一笑,知道秦斯阳看到他上台了,不可能还坐得住。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快写,时间不多了。”
苏渺不再多想,伴随着舒缓的古琴曲,认认真真地在卷轴上书写着——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一切,如诗如画地进行着。
至少和刚刚段桥冷笑话的死亡现场比起来,现场的这一副画面,就要优雅美好太多了。
同学们望着画面正中间那位从容不迫、舒徐写字的女孩。
她穿着一件嫣红的连衣裙,对襟收腰,勾勒着她妙曼的线条,舞台高射灯光照耀着她,正红色配衬着她冷白如雪的肌肤,清冷中透着几分惊采绝艳之感。
不知道她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居然能让秦斯阳和迟鹰两位嘉淇私高最受欢迎的校草男神陪衬在侧,一个为她弹琴,一个帮她研墨。
苏渺不知道观众心里翻涌的强烈浪潮,她所有的心绪都置于笔端,一笔一画,一钩一捺。
不管未来如何,至少这一刻,她终于鼓足勇气、走出了被晦暗所遮蔽的安全区,来到了万众瞩目的聚光灯下。
她喜欢红色,它代表的是昂扬、盛放、是鲜活的青春和蓬勃的生命力。
也象征着勇气。
迟鹰一边研墨,视线落在身畔女孩流丽的长袖上…
这惊艳的一笔一画,描在他眼底,酿成一抹镂心刻骨的朱砂红。
这一刻,他愿意奉上自己全部的骄傲,为她加冕。
智能
一曲《平沙落雁》终了, 时间掐算得正好。
苏渺的最后一个字,也在古琴浑厚悠然的余韵中,落笔完成了。
秦斯阳的古琴余音绕梁, 单独演出都算是需要买票的音乐会级别。
这一次作为苏渺书法演出的背景音乐陪衬,绝佳的视听效果, 可想而知。
迟鹰全程添水研墨, 使得墨质的浓度和色泽保持最佳的状态,这是苏渺以前使用墨水所无法达到的状态。
很显然, 这一幅字是苏渺临摹过百余遍《兰亭集序》之后、最完美的一次书写了。
她写完之后,下意识地望向了迟鹰, 想要从他的眼神里得到一些评价。
少年放下了墨条, 漫不经心地扫了卷轴一眼。
几秒后, 他轻嗤一声:“还行。”
就这一声“还行”, 苏渺才算真正地放下心来。
迟鹰眼高于顶,不常夸人, 尤其是在他最擅长的领域里,能得到这一声“还行”,已经是莫大的褒奖了。
她放心地将这幅完成的书法展示给观众。
嘉淇私高的家长里有不少是懂得艺术欣赏的高级知识分子,当他们看到那幅《兰亭集序》的书法笔墨,虽不说一模一样, 却也有自己的风格骨气在里面, 绝对称得上是气象万千的佳作。
更不可思议的是, 这居然是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一气呵成地写来, 真的…非常了不起了!
观众席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甚至超过了其他班级最火爆的劲歌热舞的节目。
就连嘉淇私高的几个校领导, 都站起来为苏渺鼓掌了。
苏青瑶几乎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对周围人一再重复:“这是我女子, 是我女子。”
这么多年,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背着厚厚的一层龟壳,缓慢地爬行在孤独的轨道里。
别人骂她打她,她连还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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