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 / 2)
男孩是野狗唯一的主人,让野狗有了泪与血, 知道人的手心是温暖的, 白蔷薇是芳香的, 夏天的晚风吹在身上是清凉的。
还有,最重要的,心臟的跳动不是为了活,而是向着一个人靠近。血液奔流,脉搏鼓动,他是在为了他而活。野狗与主人,潮汐与月亮,精卫和海洋,男孩即是他这样的人穷尽想象描摹出来的,最宏大的理想。
曾经认为随时可抛弃的生命,烂在泥里也无所谓的人生,也因男孩而充满意义。
就是这样的事情。
“我也喜欢你。”
话说出口的刹那,楚夭寻抑製不住脸红心跳。两辈子都未有过的悸动犹如报復性反噬,“轰”的一下袭遍全身,羞涩的热意想要把骨骼也烧得融化。
但是他好高兴,高兴到要捂住胸口,不让小小一颗心长出翅膀,扑棱棱地朝男人飞去。
“抱抱我。”
喜欢一个人,才会迷恋他的拥抱。
爱是看不见的,只有双臂紧拥的姿势,才能让爱定型。
不需要他开口。
男人已经紧紧将他抱进了怀中。
两隻雪白的小手贴上男人挺拔宽劲的后背,回应着这个拥抱。
顺便把小脸儿埋进男人的胸口。
“以后,你就可以想抱我就抱我啦。”少年的声音轻细得像蚊子叫。
百里明瞧他一副小鸵鸟似的模样,不禁微笑。脸蛋是不让人瞧见了,可露在外面的耳朵还是漏了馅,红得像两瓣儿玫瑰花。
他故意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埋得低了。
“我说,以后你想抱我就抱我,不用再忍着了……”
“还是听不清,你把头抬起来说。”
楚夭寻揪着他的衣襟,把昂贵的高级衣料扯得皱皱巴巴,“不要。”
百里明笑意更深,“夭夭要一辈子这样了?”
楚夭寻耳朵尖红得快滴血,“你讨厌。”
百里明下巴轻轻摩挲他柔软的发心,“到底喜欢还是讨厌?”
楚夭寻紧闭嘴巴不说话。
说一次“喜欢”会更喜欢他,说一次“讨厌”也会更喜欢他。男人都这么坏了,自己还要多喜欢他一点,实在太亏了。
可男人流露出罕见的强硬, 悍然地与他较着劲儿。用他强不过却又半点儿不会弄疼他的力道,一点一点扳过他的肩膀,迫使他抬起脑袋。
羞得发烫的脸蛋接触到微凉的空气,非但没有冷却下来,反而烧得更热了。从脸颊到脖颈,都弥漫开一层柔粉,艳得犹如云蒸霞蔚一般。
“你、你是不是在看我?你不要看我……”楚夭寻简直想把脸捂起来,找条地缝狠狠钻进去
他的勇气已经在刚才用得一干二净了,现在的他就是一隻没了刺的刺猬,只剩一身软乎乎的皮肉,连把自己团成球,滴溜溜地滚到小角落都做不到。
男人俯下身,额头轻轻抵上他的前额,“就看。”
“讨厌……”楚夭寻嘟囔,“有什么好看的,看来看去……”
“夭夭好看,看不够。”
男人温煦气息吹拂下来,娓娓低语自带小勾子,惹得楚夭寻腿软,整个人特没志气地倚靠在男人身上,跟没了骨头一样。
“真的吗?你不要骗我。”明知男人的话真心实意,楚夭寻还是又问一遍。自己喜欢的人觉得自己好看,是特别重要的事情。
换作以前,他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长相,左右他是一个瞎子,不论美丑都瞧不见。他只能从周围人对自己的反应,隐约猜出一点来。
楚俊松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那些豪门阔少又拚命纠缠自己,自己大概生得还行。不然的话,他们又能图什么呢?
但一旦意识到这点,他隻觉得无比恶心。情愿自己面目丑恶,吓得所有人望而生畏,离自己越远越好。
他只要这个男人觉得自己好看,别人的好感,他都不稀罕。
“好看到不敢多看。”
他听见男人郑重其事地说。
“什么叫不敢多看嘛……”
会不会说话这个人。
“因为,我怕我会想对你做更多坏事。”
楚夭寻怔了怔,听出男人的真实意思后,本就粉透的脸蛋顿时红成了小番茄,脑袋上都要冒白烟。
可是,一颗心却在腔子里“扑通扑通”蹦跶得很雀跃。
“坏事是指什么呀?”
危险的明知故问。
话音刚落,身子陡然一轻,他的腰侧被男人握住,男人像对待易碎的陶瓷娃娃,将他抱到了桌上。
楚夭寻两脚悬空,不安定的感觉让他自然而然地圈住了男人的颈脖。现在,他和男人是差不多高度,人又向前倾着,两个人的距离变得更加近,近到面颊可以感受男人的呼吸吹拂。
痒酥酥的,连气息都是清冽的香味。
“我知道的,是亲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