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4 / 5)
美女之类的事情发生。
但澹州港太平,太太平。
……
……
书房里点着宁神的焚香,淡淡的香味泌人心脾,感觉十分舒服。范閒手上拿着一枝秀气的毛笔,在剪裁成约莫四个手掌大小的宣纸上,认真地写着字。如今文场之上分今文派、古文派,在用笔上也有用鹅毛笔与用毛笔这两种,如果从便捷的角度看,用鹅毛笔或许好些,所以现在京都的各部衙门一般用的都是这种,包括费介在澹州教书时,也是如此。
但鹅毛笔削笔尖的工艺,却是需要真正手艺精良的老师傅,用久了笔尖容易变形,所以要真正推广并不容易。
范閒更喜欢毛笔一些,一来是觉得既然这个世界里凑巧用的还是方块字,那么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当然要更加美丽。他决定要把书法好好练一练,免得将来太丢人。
另一方面,他认为像自己眼下正在「写」的这个故事,是一定要用毛笔,加上极娟丽的小楷来慢慢抄,才能表示出那份尊重。
贴身丫环思思用纤细的两根手指握着墨块,缓慢而柔匀地在砚里顺时针磨着,眼光落到少爷面前的纸上,只见上面写着:
「……只见智能独在房中洗茶碗,秦钟跑来便搂着亲嘴。智能急的跺脚说:这算什么!再这么我就叫唤。秦钟求道:好人,我已急死了,你今儿再不依,我就死在这里。智能道:你想怎样?除非等我出了这牢坑,离了这些人,才依你。秦钟道:这也容易,只是远水救不得近渴……」
思思瞄到这上面写的不堪内容,不由双颊一红,啐道:「这智能怎么这么无耻?」
范閒听到耳畔丫环嗔怨声音,好奇地抬起头来,笑瞇瞇问道:「姐姐为什么说智能无耻?」他在房中或是别人不曾注意的地方,总是唤几个大丫环姐姐,这个习惯从冬儿开始就延续了下来,丫环们拗不过他,老太太又不管,所以只好由着他去,这么些年听下来早就习惯了,并不以为异。
思思脸上红晕散开,像朝云一般,很是漂亮,呓呓解释道:「那尼姑……说话行事也太孟浪轻浮……只是少爷,尼姑是什么?馒头庵又是什么地方?」
范閒噗哧一笑,心想待会儿写到秦钟与智能儿苟合之事,你只怕才会觉得是真孟浪。但听到思思问尼姑是什么,他才想起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佛教,自然就没有和尚,也就没女和尚了。
他用空着的手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半天后憋出一句话来:「尼姑就像苦行僧侣,馒头庵就类似于神庙这样的地方。」
思思听到他的解释,吓了一跳:「少爷可不敢胡写,神庙在天之缥缈处,一向悲悯世人,又不干世事,怎么会是那种骯脏地方。」
范閒也不与她解释,笑着说道:「知道啦,我写的时候小心些就是。」
又写了几句,他想到了些什么,便让思思出去,免得丫环看见后面的少儿不宜内容,会向老太太禀报。小时候他经常讲换故事吓冬儿,冬儿还一直以为是那位西席先生教的,后来还真的去老太太那里告状,害得范閒默了好几天的书。
思思细心叮嘱了几句,放下手中的墨便推门而出,临出门前那一扭的风姿,着实让范閒心头微微一热。
范閒执笔沉思,心想这抄红楼梦果然要比剽窃前贤诗词要来的复杂许多,自己一年前开始动笔,到如今也只默写到十五回,幸亏如今这脑子清楚的古怪,前世的记忆竟是分毫不差,反而更加清晰,亏得如此,才能记住曹雪芹那些美则美矣、实则难记的判词梦谵。
只是书里面的人物背景,与这个世界总是有些许差别,不知道将来被别人看到后,会不会理解得了,所以有些要紧处还是需要慢慢改去。但范閒对于笔下这红楼梦还是极有信心的,一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红楼梦?放到这个世界上依然是红楼梦,依然是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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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贼
他实在是很羡慕前世读书时,曾经幻想过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场景,所以先前将思思硬拉着,陪他写了半天,嗅着室内焚香,女儿家身上体香,笔尖柔毫与纸面轻触滑润,享受着那种异常安宁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写书的事情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会给自己带来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以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写。
范閒总觉得自己必须要提前为将来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备,从物质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红楼梦这种长篇美文,是断断然不可能像抄袭诗词一般,临时在某个酒宴之上脱口而出,所以必须要事先就准备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肯定与庆国的中心,那个遥远的京都脱不了关係,也许是那个当朝廷高官的亲生父亲,也许是那个印象中的黄毛丫头,也许是自己没有见过一面,却总是某名好奇的母亲。
他想了想,復又落笔写完这回里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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