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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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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动刀,但是连续几脚踢过来,也真是够难受的了。阿雪不知道是不是吓呆了,居然没有过来帮手,但最奇怪的是,我听见那群旁观的兽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惊叹,好像听到什么稀奇事物一样。

「如果你只是勾搭上了我两个妹妹,那也还情有可原……」

「对,有话好说,不用动手,我们……哎唷!」

「但是你这禽兽为什么连我老母都上了?那天我回家,就看到一个男人和我老母光溜溜地在床上滚来滚去,光看那恐怖尺寸和熟练动作,就知道一定是你这贱人。」

「喂,这实在是太夸张了吧,我……」

「我你娘亲!」

这次我听得很清楚,无分什么虎人、豹人,那群旁观兽人一起「哇」的一声惊呼,彷佛听见什么很恐怖的事情一般,竟然就这么样地一轰而散,几下子就跑得不见人影。

奇怪的是,当兽人群散了之后,那个怒骂我搞上他全家女性的男子,便没有再殴打下去,反而一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

近距离面对面之下,我大为惊讶,因为这人非但是个人类,而且还是个我曾经见过的人类。

布巾缠头,身穿南蛮地带特有的綵衣,腰配弯刀,而背上却背着一堆画具,两撇相当富有知性气息的小鬍子,嚣张地弯弯翘着,这人赫然便是我和阿雪在苏瓦鞑剌宫殿里头所相识的旅游画师,茅延安。

在逃出那座宫殿时,因为他的纵火帮助,我和阿雪得以成功逃脱,但之后却找不到他的人,想不到大家会在羑里又碰头了,而且还是这么怪异的会面。

「哎呀呀,运气真是不错呢,只用几句话和一些拳脚,就把这些兽人赶跑了,我本来还担心要动到刀子呢。」

茅延安弹了弹手中的匕首,那个刀刃竟然可以收入刀柄里头去,而且刀刃里头还有红色液体流出,是一柄相当逼真的道具。要是他用这柄匕首,刺在我的身上,那么除非近距离观看,否则谁都会认为我被他给宰了。

「去你妈的,好端端的为什么打我?」

「打你是为了救你,我的拳头有那些兽人重吗?如果是由他们来打,你现在别说死尸,碎尸你都当定了。」

话倒是没有说错,他可能因为是文人的关係,手脚力道不大,打在身上也不怎么痛,但莫名其妙地挨一顿揍,我心里头还是老大不快,揪着他的领子质问。

「去你妈妈的,为什么你打我一顿,那些兽人就都跑光了?这有什么道理?给我老实说出来。」

「道理自然是有的,不过不光是靠拳头,而是靠嘴巴。」茅延安低声道:「朋友,你知不知道,南蛮的兽人们最崇拜些什么神啊?」

「这个嘛……拜火教啰。」

在南蛮混了一年,我多少也有耳闻。经过长久的宗教战争,连串的归并与结合后,目前大地之上的宗教,基本上仍然是由光之神宫、暗之神宫为两大山头,无论是精灵或是人类,都是依着自己的善恶之分,信奉这两大神殿,尤其是经常要与神明打交道的魔法师,更是如此。

不过,南蛮地区却是这两大势力尽皆难以进入的所在。

野兽的天性是怕火,这一点兽人也不例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个以火神为信仰的宗教,在南蛮形成,迅速拓展势力,成为了拜火教,教徒跨越种族,在南蛮各部落之间存在,已经变成南蛮头号强权。

「嗯,你说得没错,但你晓不晓得,除了火神之外,兽人们也同样崇拜另一个神明呢?」

「哦?什么神明这么了不起啊?光之神宫来这里开分店了吗?」

「……巨阳神。」

「……」

三人一豹离开了街头,找间小铺子坐下。在茅延安的解说下,我们才明白,原来南蛮兽人除了敬畏火焰之外,也对巨大阳具有同样的崇拜。

这其实没什么值得奇怪,即使是人类部落,在原始时期,还是有很多人对象征男性尊严的阳物,有着说不出的崇拜,这点从民俗研究的各种阳具图腾,可以得到证明。

不仅如此,在羑里,还有些风俗习惯简直令我们这些外来者为之瞠目。

对各族兽人来说,妻妾与人通姦,令得自己头上的兽毛染绿,戴上一顶天然绿帽,是一生都难以抹灭的羞辱;但相反过来,若是有办法以非暴力手段,勾引到他人的妻妾或是女眷,那则是比以武力击败对方更加荣耀,会受到全族人的高度尊敬。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茅延安胡扯了那一大堆东西之后,所有兽人竟然被吓得四散惊逃。

「你不过是个人类,论尺码……照说该与兽人们差得老远,但是你不但能勾引到别人老婆,甚至连别人的老妹和老娘都一併带上床去,哪轮到那些兽人不俯首称臣,照我说,他们不但会以为你是巨阳神的使者,更搞不好以为你有巨阳神附体呢!」

茅延安说着,更朝我胯间瞥了瞥,大笑起来。

难以想像被这种乱七八糟的神明附体究竟会变成怎么样,我只有沉默了。之前没有注意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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