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1 / 2)
罗敏咽了口唾沫,眼神变得警惕,半晌后别开视线,有几分推卸责任的意思,“我是案子的负责人没错,但那个案子没有太多需要摸排推理的地方,案情清楚,证据也充足,如果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那也是法医和痕检员的问题,和我没有关系。”
易飞说:“你也认为哪里有差错?”
罗敏两眼一瞪,“我只是随口一说!”
“我问你,当年你们已经查到覃国省死亡之前将帐户里的所有钱取空,为什么没有追这条线?”易飞说:“覃国省将钱交给了谁,你们没有想过?”
“当然是被他自己花掉了啊,他是自杀,自杀前挥霍掉所有积蓄很难理解吗?”罗敏终于卸下彬彬有礼的伪装,“法医都已经确定了覃国省是自杀,他的钱到哪里去了有这么重要?”
易飞忽然不想再问下去了。
很多刑警竭尽所能侦查命案,不放过任何一种可能,任何一个疑点,若非如此,沙春案里,于孝诚极有可能被冤枉为凶手。
而有些刑警,根本不愿意去深挖线索,能结案就结案,最擅长的不是侦查,而是和稀泥、推卸责任。
归根到底,虽然大家都穿着刑警的製服,却不是同一类人。
易飞平静下来,不再与罗敏废话,将已知的线索整理一番后汇报给萧遇安。
东南,兰川县,星芦乡。
这年头,年轻人向往外面的世界,翅膀一硬就想从穷乡僻壤里飞出去。还留在村里的除了被生活折磨了一辈子的老人,就是被父母丢下的留守儿童。
郝路回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日了,每天看着水洗般湛蓝的天空,和金灿灿的田地,偶尔觉得,自己其实老早就该回来了。
这里才是他真正的故乡,他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在18岁那一年,考上了离家最近的医学院,从此远走,以为自己将要高飞,可最终,却在尚未老去之时回到了原地。
从上衣口袋里摸出自己的身份证,证件上的人名叫郝路,有一张与他相似的脸。
他将这张身份证带在身上已有九年,但真正使用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因为他知道,他不是真的郝路。
无休(37)
“是你?”
明恕赶到兰川县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张熟悉的面孔。
萧遇安在电话里说沈寻会派特别行动队的队员过去支援,他没想到来的居然是昭凡。
在特别行动队时,他最早混熟的人就是昭凡。这家伙是特别行动队里最“特别”的一个存在,和谁都能聊一天,你跟他说东,他跟你说西,明明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聊天还总能进行下去,而且歪理一大堆。
最“特别”的是,昭凡生得异常俊美,还偏偏不是花瓶。特别行动队若要选出一位最强狙击手,那必然非昭凡莫属。
“我不行啊?”昭凡笑,“嘿,你还嫌弃我不成?”
明恕上车,“只是没想到。特别行动队最近是不是很闲啊,沈队随随便便就把你派出来了?”
昭凡发动车子,“我正好在这边办事,本来办完就准备去海边休假了——我这大山里出来的猴子……”
明恕:“……”
“呸!我这大山里出来的孩子。”昭凡接着说:“难得见见海不是么,结果就被沈寻叫来了。”
明恕知道特别行动队的纪律,一年不一定能休一次假,如果有任务,即便是在休假中,也必须接受任务。
明恕忽然觉得有点对不住昭凡。
“不过我一听是你,这就来了呗。”昭凡笑嘻嘻的,“忙完案子咱们去海边吃海鲜。我做菜好吃,但海鲜还没做过。你来给我打下手,我做给你吃。”
明恕一听就头痛。
昭凡可以自夸射术惊人,可以自夸是特别行动队的“颜面”,可以自夸人缘好,但绝对没资格自夸做菜好吃。
明恕去年刚到特别行动队时,人生地不熟,昭凡要做菜给他吃,他当然领情。吃过才知道,为什么昭凡说要请他吃饭时,周围的人都笑。
昭凡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做菜的天分。
明恕不想去海边吃昭凡做的海鲜,况且也没那个时间。现在不是抓到覃国省就万事大吉,回去还得审,黄牟泉的尸体也还没找到。除此之外,许吟所说的那个案子也是时候提上日程……
这么一想,简直就没有喘息的机会。
“不如你跟我回冬邺市吧,我们那儿也有海鲜。”明恕说:“明哥好吃好喝把你喂肥了再给沈队送回去。”
两人聊了会儿,开始谈案子。
“我们现在去星芦乡。”昭凡一说到正事,语气就认真了几分,“兰川县有人见到过郝路——也就是你要找的覃国省,但他现在不在兰川县城。”
“覃国省的老家在兰川县下面的星芦乡。”明恕也是早有准备,“既然他回来了,就一定会去星芦乡。”
覃国省坐在乡间的石块上歇脚,身边放着两大包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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