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文圣 第357(2 / 2)
而调遣权,缉拿权,定罪权,让大儒来拿,爽不爽?
有没有一种,我一句话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感觉?
有就对了。
可问题是,起草权看似是在太监手里,可实际上就是在皇帝手里啊。
起草了,就算是立案了,一但立案了,太监就去调查,调查清楚了,再把人抓过来审问,审问过程中,把暗中调查的东西摆在你面前。
你不慌都不行啊。
老老实实交代吧。
行,人证物证全部在,自己也认罪了,移交给督察院吧。
督察院大儒看完人证物证,再看完犯罪人的认罪书后。
请问还要我做什么?
走程序缉拿定罪呗。
什么?要不要拖一会?
他娘的,人证物证都在,拖?嫌自己命长?
人证指证完毕。
物证检查完毕。
犯人承认罪名。
我督察院监正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我脑子进了水,我就是不同意。
您瞧怎么着,我嫌我命长,嘿,想让皇帝看我脑袋,我皮不皮?
所以。
督察院的大儒,就是皇帝的刀子,而且还是那种听话就落个好名声,不听话自己一起死亦或者背负一身骂名的下场。
这不就完美符合永盛大帝建立东厂的目的吗?
当然,顾锦年特意留了个心眼,拆分开来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不能让宦官一家独大。
宦官负责起草和监督审查权没问题,可必须要掌握铁证才能让督察院成为刀子。
说句不好听的话,没有铁证,督察院其实也有操作空间。
这也算是留条后路,不然宦官之祸,也不是小事啊。
反正,平衡才是王道。
其实顾锦年就是把检察院和法院逻辑拿出来,古代权力喜欢打包,比如说刑部,悬灯司,镇府司,其实权力都一样,不过就是管什么而已。
这样是不好的。
一家独大肯定不行,分权而制,才是王道。
至于有没有漏洞?
那肯定有啊。
这天下有什么东西没有漏洞?
谁能保证宦官就一个个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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