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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背后的姿势(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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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猛禽,栖息在高山之上,以毒蛇、毒物为食,体积有小牛般大,爪子锋利,行动如风,被它的爪子伤到,会产生石化作用,救治起来很费功夫,因此是猎人们的头痛对象,不过,也因为这样,它的爪子是市场上高价货品。

“决定了,迁就本地的习惯,就叫做蓝雕吧!”

当我向阿雪耳提面命,要她在羑里的时候,别用本名称呼我时,这个一向搞不清楚事情状态的家伙,只是满怀好奇地问我。

“唷呵,师父啊,那我是不是也应该要换一个假名呢?这样到羑里会不会方便一点啊?”

笨女人,你现在用的已经是假名了,不信你就用天河雪琼之名,到羑里走一圈,不给那群兽人生吞活剥,那才有鬼。

“这个嘛……你戴上面具就好了,那里兽人很多,胸部比你大的人多得是,只要不让人家看见你的脸,就不会有人想非礼你的,至于名字……笨蛋阿雪就好了。”

阿雪自然不依,缠着我闹,不过,也幸好拖了这样一个神经比水管还粗的迟钝家伙,才得以在这样穷山恶水的环境,不会无聊,让人有一丝心安。

放眼看去,尽是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枝干茂盛,绿荫遮天,长满青苔的斑驳树干上,另外有古藤缠绕,笔直攀上树顶。

像这样的数百年、甚至是数千年的老树,个个都有几十尺高,蔓延出的繁枝密叶,化作了一把把深绿色的大伞,将整座树海笼罩。

像这样的环境,阳光并不容易透射到地面,就连我们走在森林间,抬头往上看去,也只看见阳光被浓枝密叶切割得支离破碎,几经艰难地透射在地上,变成一个一个的细小金点。

在林木更茂密一些的地方,由于缺乏阳光,加上森林里头湿气极重,就有一层又一层的混浊雾气,遮挡在我们面前,往往放眼看去白蒙蒙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真切。

也许听起来很不错,但是当你走在雾岚里,眼前景物看不清楚,猛地一下撞到树干,头痛欲裂的时候,就知道厉害了。

走在丛林里头的感受,并不像是平时外出踏青那样好过。林子里头的气温很低,走着走着常常就打起寒颤,想找个温暖的东西去抱一抱。

不时窜入鼻端的,也都是一股浓浓的潮湿味道,越闻就越冷,让人实在是有些后悔,为何自己不躲在舒服被窝里,搂着阿雪睡大觉,要跑进这样的荒凉所在。

听在耳里的声音,也与好听无关,在这么黑漆漆的环境里,偶然传来一两声凄厉、急促的鸟鸣,似夜枭悲啸,听得人毛骨悚然,好像有什么魔物要从黑暗里跑出来了一样。

树林里头不会有人打扫,落叶飘散地上,积成厚厚的一堆然后腐朽,脚踩在地上,都是一些软塌塌的稀烂湿泥,加上那些青苔,刚开始不习惯的时候,真是常常失足跌倒。

森林里头有些小兽,松鼠、兔子之类的,会冷不防地从脚边窜过,一下子就不见踪影。

这些都还好,不过当蛇、蝎、蜈蚣一类的毒物,也这么刷地一下,趁雾浓从脚边擦过时,我就只能庆幸自己穿的是长靴,而靴子也确实够厚了。

体力也是一个问题,虽然是军人,但是贵族子弟并没有多少行军经验,我更由于修练魔法外加房事过多,体力并不是很好,所以要在没有座骑的情形下,于森林里头长途跋涉,那就只能走走停停,多做休息了。

到了第三天,连脚底也起了水泡,我终于是受不了了,再看见阿雪那么连跑带跳、与龙豹边走边玩耍的惬意样子,实在是很火大。

“决定了,阿雪,去找一些树藤,做一张背椅出来,以后的路,由你背我上路。”

“咦?师父,可是……人家已经负责提所有行李了,如果再背着你,好像有一点重耶。”

“罗唆,反正你力气大,跑得又快,我没有要你趴下当马骑,就已经算是对你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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