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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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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很满足很感谢了,但是这样的差距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的身份地位。

谏少卿是主人,我是奴隶,奴隶不配和主人用同样的东西。

“谢谢主人。我还是用惯了我自己的。”

我笑着摇了摇头,放下了主人的牙膏,拿起我自己的牙膏挤出透白色的膏体安静地看着镜子刷牙。

明耀送我的星星夹子好可爱呀,看起来真乖巧,我要一直戴着!要是哪天能再遇见明耀,一定要给他看我戴着他送我的星星夹子的样子!

很显然,我戴这个夹子的样子很可爱,引起了主人的注意。主人一边整理发型一边冲镜子里的我笑了笑,说:“你这夹子挺可爱的,哪里买的?之前没见你用过。”

“以前我哥给我买的。觉得颜色形状都喜欢,就缠着他给我买了。之前一直觉得收藏看看就好了,真的戴有点娘。昨天心血来潮拿出来想换换风格,试了一下也挺好看的,就戴着了。主人喜欢我这个风格吗?”

“嗯,感觉乖巧可爱,挺好的。”他笑着点点头。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对主人撒谎。

我知道如果我说这是明耀送我的,他一定会抢走扔掉。我是他的人,是他的奴隶,我和明耀关系又微妙,他绝对不会允许我留着明耀送的东西的。

我和明耀今后不会有任何交集,这是明耀送给我唯一的东西。即便是对主人撒谎,欺骗他也好,只有这夹子,不惜一切代价,我也要保护好。

照例服侍主人更衣,今天的主人换了一身蓝黑色的保罗衫,好看得很。主人穿什么都好看,以至于我每次看主人穿新衣服,就也想试试同类型的衣服,结果最后发觉衣服到了我身上就变了个味,一点也没有主人穿出来的那个气场和感觉。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尝试。

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主人笑了笑,说:“这个类型的衣服不适合你。你这个年纪穿点T恤牛仔,工装休闲最合适了。你要是喜欢正式,庄重点的,衬衫西装最合适。黑色白色的衬衫都很经典,灰色的也不错。想要带点活力的,可以穿蓝黑色,水粉色水蓝色,或者带刺绣图案的。你衣柜里我记得好像有个水粉色的衬衫,你从来没穿过,今天试试?”

“会不会很娘啊?”

我是想试试的,可我总是担心那种女性化的颜色会让我整个人看起来娘娘的,所以一直也没敢碰。

“不会的。你长得白,而且个子高,年轻好看,穿着会给人很温柔干净的感觉。去试试吧。”主人笑着轻轻推了推我的后背,催我去换衣服。

得到了主人的鼓励,我鼓起勇气走向衣柜,把主人说的那件粉色的衬衫拿了出来。我拎在手里把这件衣服端详了好半天。

透粉透粉的,就像婴儿粉扑扑的小脸蛋一样。

嗯……还是感觉好娘啊。

“主人……”我纠结地回头看着主人,主人只是笑着看着我。

那好吧,试试,不行的话就脱掉。

我小心翼翼地换上了粉嫩嫩的衬衫。虽然主人给我买的衣服一向很好,稍微粗暴点也不会出褶,可是毕竟件件都是贵得出奇的东西,我还是轻拿轻放,小心对待。

穿好了衬衫,我紧张地立刻面向主人站好。

“还行吗?”

“这不是挺好看的吗?穿着吧,偶尔换换风格。”

好看吗!

我立刻凑到了穿衣镜前看了看自己,戴上了面具。以前从没尝试过这个色调,但是粉色的衬衫意外地穿起来还挺好看的。可惜就是不能出去玩,不然我一定要穿出去嘚瑟嘚瑟。

“走吧,吃早饭。”主人微笑着打开房门,“今天早餐是你喜欢吃……”

“主人早安。我刚晾好的温水,听说对肠胃会好,您先喝一口。”

门一开,就看到了站在外面,手里捧着一杯温水等着的安然。主人微笑着点点头,接过水杯喝了两口。

“谢谢。正好一起去吃早饭吧。”

呵,一大早就已经都追到门口堵着了。真是情真意切。

安然很自然地搂住主人的胳膊,和主人一起走了出去。

主人会和他结婚的吧。

那个时候的我,只是蹭了蹭他的腿都要被他责备,安然这样搂着他的胳膊,他都乐意。

我像个仆人一样跟在他俩身后,听他俩聊天。

“主人,昨天晚上您看学术研讨群了吗?感应膜又有新的研究结果出来了,正跟永夜申请研究成果保护呢。听说也是对实际应用有重大影响,这个研究结果要是能压缩一下成本,我们现在使用的所有的带有感应膜的设备都能在减小体积的同时,提升续航,储存量。我昨天晚上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研究论文弄到手了,六十多万字呢。我们今天一起看?”

主人一听,脸上立即就出现了很明显的非常感兴趣的表情,看着安然追问道:“是那个前段时间更名叫A.F.A.L.科研小组吗?前几年就听说他们在研究这个方向了。”

安然点点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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