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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一样对她那么亲热。
在一切外人看来,莱昂少爷应该也是喜欢嘉尔曼的,他们是模样很般配的一对儿,实际上她与他身边那个西贡少年一样都代表着一个新奇的世界,一个是前卫的、虚荣的、光鲜的、西方的,在那个尚且保守的欧洲便已经穿上大洋彼岸流行的德福斯时装的好莱坞式女郎。另一个则完全相反,另一个不会争奇斗艳,然而它却沉睡在男子童年时的最光怪陆离的魔幻梦境里,一经唤醒,代表它的那位东方少年就像诱惑本身一样美。
这位小姐懂得莱昂想要说的一切,小说、戏剧或者音乐,她懂打牌桌球和爵士舞,知道什么玩意儿最讨这样十几岁的少爷们欢心。相较之下他什么都不会,除开某次发生在莱昂身上的意外落水事故,当时碰巧少爷的朋友里没人会游泳,他跳下观光船,拿他会游泳的一点本领把莱昂给拉上岸。
……在雨季浸在水里的大丛林,他常蹚过这样泡着水的黑淤泥地,温热黄浑的河水里藏匿着蚂蝗和婴尸,是那些见到任何爬虫都要叫破喉咙的金贵的白人小姐们所不能想象的。
他从他祖辈那里继承到的不可解的温良和沉默,使他习惯了凡事隐忍,正是这样安静的忍耐,使一切残酷的遭遇和境地都变得可以接受。白人少爷的迷恋使他无暇旁顾,他嫉妒有着白皮肤的与莱昂门当户对的法国小姐,他从不让人看见他这可笑的嫉妒,就仿佛被冷落的宠物狗在墙角发出忧郁的呜咽那样可笑。
他冲白人少爷露出的微笑,永远是真心的,那种任人宰割的温柔使他的微笑带着一丝蠢。
看看他吧,他接少爷放学时,一副伶仃打扮站在雨中巴黎的街头上 ,双手撑起笨重的钢骨雨伞,伞底下的人显得更细小,每走一步木头套鞋都嘎吱吱地响。你是应该穿件斗篷的,事实上你根本不应该出来,巴黎的大街你一条也不认得,你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找你的莲,没人告诉你,其实下雨的时候少爷会自己坐车回来。
这样一个惹人侧目的形象,莱昂翻遍巴黎的每一条街,把你找到,把你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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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小姐不会知道,她幼年时起的好友,一位心里交织着神话和探险,猎奇与理想的男孩,实际上已经被一方不可言喻的诱惑征服了,在飘洋过海的遥远王国面前覆没了。
这位少年的每一个举动都出其不意,令他就像着了魔一样。东方产生的古老的母性在这个情人身上如此鲜活。
这个童年时就失去母亲的少爷公子,虽然他已经被深深吸引了,但是他并不清楚对方身上让他感到舒适安宁的东西是什么,他原以为是阮身上沉木的香气,很多年后他才明白过来是母性。那种温婉的气质,以及令他痴迷的长发,他是头一遭在某个人身上见到,后来他向阮求欢时,他也总喜欢被对方抱在怀里,枕着阮细软的长发入眠。那种古老的母性,早一期文明中所含有的母性,她敞开自己,供人掠夺侵害;没有排斥,永远宽容忍受。
安南情人因为这高攀的爱情备受凌辱,送走自己所有还能让人看得上的东西,再领回来一身破破烂烂的脓疮。可他还能对跪在他床前的白人少爷微笑,没有任何责怪,安详得像死人临死前的微笑,只有母性有这样温厚的宽恕。正因此,受难变得高贵和圣洁。
这个对白人少爷诚心诚意的同父异母的西贡少年,是白人少爷脚下的一捧土,任着踩,他好就好在他的低贱,而那位摩登高挑的法国小姐,在这个自视高贵的女人身上母性已经干涸了。
选择嘉尔曼,是最容易做到的,继续待在他莱昂本来就属于的上流阶层,若是往相反的方向走——他甚至无法想象这意味着什么,因此当时他并没有做出选择,等到后来他总算下定决心要和他的阶层决裂,他的爱情差不多已经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了。
可是爱情,嘉尔曼以及所有他身边的年轻一族都把它当黄金一类似的玩意儿猎取,把爱情当成谎言这样的时髦观念大受欢迎,可是它明明是真诚的,是值得人去死去生去奋斗一生的。
现在你应该知道错了,当你发现有人痛苦的承受着对你的爱恋时,至少,你不该做出一副不痛不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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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尔曼来做客的时候,莱昂可以不看琴谱,在钢琴上连续弹八个高半音。
他每弹完一个段落,习惯性地扬一下头,几缕银发就从它原来的位置落下来,去和睫毛亲密地接触。弹琴的时候他挽起衬衫的袖子,翘起手指的时候手臂上的肌肉也会绷紧。莱昂和嘉尔曼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插话,就只坐在一边认真的看着莱昂,甚至于对方手背上金色的汗毛。如果凑得很近的话,可以看到白皮肤上这一层健康的金色的毫绒。
莱昂有一次突然转过身来问他:你会什么乐器吗?这位少爷想起他曾经在西贡的夜晚听到过的洞箫,他希望这位西贡来的少年可以让他再听到那种奇特的乐曲。
音乐这种东西嘛,要掌握某项音乐演奏技能的前提是有充足的空闲时间去学习和练习。因此这个在原来的主人家一直做仆役的私生子不会任何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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