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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正文完结】(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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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出来了,果然是在里面有人吧。

“你不认识啊?咱们特警突击队的杨队长啊。现在他在城管局工作。”吴世豪不等杨锦辉出声,就替他自报了家门。

马警官顿时吃惊地看向了杨锦辉,近来延西省以赵卫国为首那帮大老虎落马的案子之所以会闹那么大,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这位认死理的特警队长撕开了口子。难怪他觉得杨锦辉眼熟,原来以前就见过,不过那时候对方穿的是特警制服,一头利落的短发,给人干练强势的印象;而现在对方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一身很显气质的休闲西服,虽说高大的体格还是和以前差不多,但是气质上却温和了不少,以至于他还以为对方就是个吃了晚饭出来散步消食的普通中年人。

“幸会。”杨锦辉主动伸出了手。

“久仰杨队长大名。”马警官面色尴尬,连连赔笑。

“别在这种地方寒暄,赶紧把事情处理了吧,我们还有事呢。”吴世豪摆摆手,冷冷地瞥了眼马警官,他又看了眼杨锦辉,对方神色严肃,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吴世豪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马警官也不敢再包庇光头男人,而光头男人也知道自己这回算是栽了,只好低头认怂:“我都认了,东西是我偷的。也没人打我,是我自己摔的,都是我的错。”

光头男人的话音刚落,周围立即响起了一阵嘘声,毕竟爱看热闹这种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永远都流淌在老百姓血液里!马警官脸上不太挂得住,急忙支使跟着自己的两名辅警把光头男人拷上:“差点就被这混蛋骗了!带回去,让他老实交代!”

小情侣见状,心里也有了底气,女孩子更是主动挽着男友提出可以去派出所配合调查。

作为目击证人的杨锦辉最后推着吴世豪跟马警官他们去了附近的街道派出所做了笔录,那光头男人也乖乖认了罪,他惟恐被收拾,甚至还主动交代了几出余罪。

笔录都做好了,马警官也不敢再耽误吴世豪的时间,随即恭恭敬敬地将杨锦辉和他送到了派出所门口。

“二位慢走啊。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吩咐。”马警官搓着手,一脸谄媚。

杨锦辉不喜欢这种见风使舵的警察,他推着轮椅客套地点了下头,也没应句话,倒是吴世豪斜昵了对方一眼,说道:“那家伙说他这个月至少都得手五次了,差不多也够刑案标准了。你别嫌麻烦,回头把案子交给刑侦的人,也算给这街上的小偷一点颜色看看。刑侦那边我给大伟打个招呼,他们会乐意多个刑拘指标的。”

马警官本还想着等吴世豪走了,就把这案子低调处理,顶多把那光头行拘个几天也算有个交代,毕竟他平时也收了小偷帮不少孝敬钱,总不能光收钱不做事吧。一听吴世豪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他也只好在心里暗自叹息了一声,他一个派出所小民警哪能指手画脚得了刑警队办案。现在临港区刑警队的队长张大伟当初就是吴世豪的左膀右臂,听说对方最近很快就要被提拔为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到时候,自己更加开罪不起了。

“吴局,您放心就是。我这整理好资料就转给刑侦的兄弟。”事到如今,马警官也只能硬着头皮按照吴世豪的要求去办了。吴世豪满意地点了点头,在看向杨锦辉的时候,那双冷冰冰的眼里才又多了一丝笑意:“走吧,辉子。”

推着吴世豪离开派出所没多久,杨锦辉有些感慨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吴世豪仰头瞅了他一眼,笑着问道:“叹什么气啊?”

“这些人呐,简直是在抹黑警察的形象。”杨锦辉眉间微蹙,神色凝重。

“辉子,别管那么多了。咱们啊,已经不是警察了。”吴世豪轻笑了一声,言语却显得有些苦涩,曾几时何,他也把警察这个职业看作无比神圣,可他终究还是辜负了那枚警徽。

杨锦辉苦笑道:“就算不是警察,可我还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总不能对公权力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视而不见吧?”

“你呀,吃了那么多苦头,怎么还是不知变通。你这性子不改,日后人家又要整你怎么办?”吴世豪吁叹着转头看向杨锦辉,他的眼里有理解,也有愧疚,更多的却是不忍与怜惜。他实在不愿看到杨锦辉再遭受那些无妄之灾,这个物欲横流、充满了尔虞我诈的世界有时候对好人真的很残酷。

杨锦辉看了眼吴世豪,从容地笑了笑:“我做的一切只要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要是换了别的人在吴世豪面前说这种话,或许只会换来他的冷眼与嘲笑,可说话的人是杨锦辉,是他愿意用命去换的男人。

“我知道你说得对,可我只希望你下半辈子能平平安安。”吴世豪攥紧了轮椅扶手,他垂着眼,一丝苦涩浮浮沉沉在眼底。

“人家都说好人一生平安。我应该算是个好人吧。”杨锦辉打趣道。

吴世豪抿紧双唇,一时缄默,他缓缓抬头,夜空中的点点星光辉映着人世间璀璨的灯光,让夜晚不再只是漆黑一片。或许人的心里,也总该留盏灯。吴世豪没想到自己心头那盏枯灭多年的灯,到底还是给杨锦辉又点亮了。他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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