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3)
脑子被热度搅成浆糊,性药让我的理智被压倒,欲望是夏夜割不尽烧不完的原野,风一吹,野草就连天,欲望也跟着喧嚣而起。我有一头野兽封印在胸口,索性把裤子拉链解开给他展示我的另一个兄弟。
“哥,我真的硬爆了,不如你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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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着我的领口扇我耳光,我和我哥一定要打一架。
他绕到我背后的手扯着后脑勺的头发疼得我往上仰头,我跟他贴得很近,像是一体,我咬他的嘴唇,纯粹的撕咬。
坚毅的唇瓣我品尝出血的味道,牙齿陷入肉里,我发狠地按着他宽阔的肩膀,我们的身体都往墙上砸去,疼得抽气。而身体的交叠就像回到幼年时期那么亲密无间。又比幼年时期更加亲密无间。缠叠的力度,像蛇类绞杀猎物。
伊甸园里的夏娃诞生于亚当的肋骨,我不赞同用一个满含贬义的词就能总结出此时此刻。
我哥咬我的力气很猛,比我更像是嗜血的怪物,潮湿的血肉跟呼吸黏在一块,疾病沉沦,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们的血能交融,此时此刻只是让它们回归一体而已,我的手压着他的脸,呼吸声逐渐淫靡,他会是北极、父亲、子弹、坟墓,而我是冰川、孩子、枪支、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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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一边打架,一边接吻,整套流程下来浑身是伤,我甚至觉得我哥就是头被侵犯领地的雄狮要杀死我这只挑衅他权威的小崽子。按照自然法则我必须被他杀死,可我偏偏还要和他两败俱伤,因为我近乎自信地觉得我不仅不会被他杀死,我还要做他的王。
我从别人身上体会激情,麻痹神经,却越来越空虚,只想去死。
如今高空坠落到实处,哪怕是一座孤岛,只要有我和我哥,孤岛就不会只是孤岛,我会等到对我审判的钟声自天幕响起。
不管在哪,我哥能在就好了,这样,太阳就永远明媚。
全身烧的滚烫,头脑发热。跌跌撞撞,磕磕碰碰,他时不时给我一拳,明明身体很疼,可我居然还有力气一脚把他踹到床上压上去,手从他腰部往衣服里伸,再发出满足地叹息,心脏的跳声编出一首缠绵诗歌或激烈乐章,这么狠的一个人,我这么狠的一个哥,眼眸深处拉扯着霞光淹没我,流连过蓝色花海里我疯涨的孤独,我便溺死在霞光与花海里。
他在我身下被我掌控,如果我哥真要反抗,我早就被他按在地上锤了。虽然他并不是没有反抗,那些殴打落在身上,都只是挣扎而已,与我一样。
我亲他,吮吸他口里的津液,水啧声越来越大,营造出关于欲火的温和的韵律,像钢琴和吉他的双重奏,没有人歌唱,但也不会感知不到暴戾,这段旋律的重头戏当然不是这些。发现他往下滑的趋势,我锢住他的腰接力往上一顶,他的身体很硬,硬邦邦的男人的身体。他发出一声低吟,沙哑的、低沉的,概括准确点该是闷哼,我一想到我哥现在的反应全是我给予的,就兴奋地快要爆炸了。
与其在人间孤独地苟延残喘,我更想我和我哥尝遍人间快活,最后棺椁合上后我还能让我们的尸骨交叠给上帝和撒旦看。
当野兽的觉悟让我很痛快,既然玫瑰要盛放在最后一刻,我在他浸着鲜血的口腔里翻搅出玫瑰的气味,我试图令他火热的舌头向我投降,俘虏他的傲慢向我败北,并知晓了我哥的气息原来跟烟的味道并不相似。
尘埃会消逝,果实会腐烂,如果因接吻而死,那真是非常浪漫的一种死法。
《十日谈》里的欲望不能发生在我和我哥身上,就像我跟我哥上床,对别人而言,除了十恶不赦我想不出别的词,尽管我没有爱上他们,在这件事上也压根不关他们的事。
我管你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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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我们用彼此具有血缘关系的身体对着对方勃起,射精,我们就会堕落成发情的畜牲,悖伦的坏种,欲望的奴隶。
捉着他骨节分明的我垂涎好久的手拉开他自己的裤子拉链。
一边扒他的裤子,一边啃噬舔舐他的锁骨,他开始还绷地死紧,可没一会喘息就软了起来,我馋我哥的脖子很久了,这下是总算如愿以偿舔了个遍,咬着他的侧颈,舌头反复舔舐吮吸,从上到下,寸寸占有,舔得他曲起双腿,眼尾潮红,原本森冷的眼神迷离,又喘出声。
鲜红的鲜血是玫瑰,花瓣是浪漫的细胞,缠绵在玫瑰里,交叠出至死方休的形状。
但这还远远不够。我还没有达到像当时口中含着我生殖器,刺中我当时的那种疯狂的、让我感觉自己的存在本身都是白纸一张的快感。因为还没达到极致的快感,有的只是隔靴搔痒般的快乐。不仅快感比当时薄弱,不舒服的感觉也比那时候要大,膨胀爆裂了不伦的底线。
我不管我是疯了,还是他疯了。大概我们俩都不正常,没有哪一对正常的亲兄弟间会接吻,还想做爱,从我们躺在一张床上睡觉开始,一切都命中注定地往悬崖底部坠落。
我突然明白过来,其实我对我哥从来都不公平,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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