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唐卿年/蛋:唐卿年初次做爱(1 / 1)

加入书签

1.

似乎在一瞬间,所有支持我来到这片土地的动力都消失殆尽。

我只是为了一个答案而来。但在我得到这个答案时,我却仓皇无措。

我问大师,我该怎么办。

大师摇头,告诉我这要我自己来决定。

2.

我还是留在了这里。

我将这两片纹身当做命运的馈赠。我接受它们为我选择的必然,让我来到了这片国度。

但我也学会了将对这两个名字的执念放下。我正常过我的生活,似乎从不被手腕处的纹身所困扰。

用大师的话说,我选择了顺其自然。

3.

我的生活平静无波地过了一年,我在这座城市安了家。

我继续做起了模特,在圈内也算小有名气。

我认识了很多朋友,他们没有人叫唐卿年、蒋翀夏。

我爱上了这个拥有着沉重文化底蕴的国度,即使没有这两个名字的加持。

4.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我结束了漫长的拍摄,百无聊赖地听着歌走回家。

助理充满歉意地和我说,通勤车正在堵车,要晚到。我索性直接自己回去,反正我的住处离摄影棚并不远。

过路人总是会若有若无的扫过我,我知道这不仅是因为我的异域长相。

刚刚我拍的画报主题很明确:天使。我现在还带着妆容,本就是五官分明的长相更显立体,宛如神只般神圣。

却偏偏在眼角鼻翼处被抹上了点点闪着光泽的亮粉,像是天使被拉下神坛,染上了人间的欲望色彩。

矛盾却又充满诱惑。

我很喜欢这幅妆发,索性没有请化妆师帮我卸妆,想要回家后自己拍几张自拍照,发给我的母亲。

我喜欢和她分享我的日常。

5.

就是以这样的一副形象,我遇到了唐卿年。

6.

我的耳机里是空灵的女声,吟唱着我熟悉的语言。

然后我听到了女人的尖叫,“抓小偷啊!!抓小偷!!!”

我回头就看到一个人匆匆忙忙地跑来,怀里还抱着一个女士手提包。

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我先伸出了脚。

小偷一时不察被我绊倒在地,身后紧追着他的身影将他顺势扑倒,拧住了他的双手,抬头看向我。

“你……听得懂我说话吗?”

我点点头。

“有手机吗?能报警吗?”

7.

警察姗姗来迟,将小偷牢牢拷住,临走时还不忘拍了拍那个人,“走了啊,卿年!”

我对这两个字的敏感度远超想象。

我叫住了打算起身离开的那个人。

“你叫?”

他停住了脚步,“我叫唐卿年,也是个警察,谢谢你配合我们。”

8.

我和唐卿年一起坐在奶茶店。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我意识到自己的心里还是有一丝隐秘的期待。

期待遇到我的灵魂伴侣,伴随着对死亡的恐惧。

“你……你是警察?”

“对。”唐卿年搅拌着手中的吸管,“我是刑侦组的,刚下班,没想到回家路上碰到个小偷。”

他耸耸肩膀,“只能加班了。”

我认真地看着唐卿年。他长得很帅,浓眉,双眼皮,一双大眼瞳孔清澈。寸头让他出色的五官更显优越,棱角分明有些微微肉感的面孔却不显警察应有的严肃,反倒让人有一种亲切感。

这种气势与其说是风里来雨里去的警察,倒不如说是阳光的邻家男孩。我有些怀疑,他真的能震慑住凶嫌犯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