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2 / 2)

加入书签

现,比如现在——

“嗨,许先生,又见面啦。”简谐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仔仔细细留意了一下,并没有看好戏的神情。

其实如果有,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那时候的我还在和林炀周旋。

林炀是我的初恋,我本科是苏大的,研究生读了北京的某所学校,就是在那里我碰到的林炀。

无论是林炀,还是简谐,我所有恋爱的开端都是我迷路然后被对方在路边捡到。

林炀和我似乎天生一对,我们明明是刚认识,却有许多的话要说,一来一去,就看上眼了。

我和林炀相遇的第三天,我们在一起了。

而我和简谐相遇的第三年,我们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

林炀和简谐是不一样的,一个热情似火,一个谦卑温顺。

我从来都以为我喜欢的是林炀那样的,可在意识到原来我未来的这么多年都在追寻简谐的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

“是……是啊,又见面了。”

“许先生怎么来我们校区了?”简谐认准了是我迷路,抱着手问我,一副暇整以待的样子。

“我……”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去找我朋友,麻烦你带下路了。”

简谐点点头:“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处呀?”

我托腮,寻思着这个小屁孩鬼点子挺多,但很快点了点头,我说:“有啊,请你吃食堂。”

简谐摆手,无奈道,算了,还不如不吃。又朝我招招手,你跟上啊。

你跟上啊。

后来简谐也这么说过,在我们第一次去游乐园的时候。

那天天气很好,大概是七月份的样子,我记不得了,这些日子,估计只有简谐才会一天一天记录下来。

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记录生活,直到我和他分开我才明白,因为在麻木不仁的日子里,记录就是反抗。(注1)

简谐带我穿过弯弯绕绕,终于找到了在校门等待的陈嵘。

陈嵘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他很厉害,只不过高考失利。他女朋友是比我们都高一届的学姐,后来他考研来了苏大,和女朋友一个专业,也是一段佳话。

“你走的哪个门?”陈嵘看了眼我,又看了简谐一眼。

“就……呃……那边吧……”

他白眼一翻,真拿你没办法啊许泊皑。随后望向简谐:“这位是……”

“简谐,”简谐笑眯眯地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陈嵘和他握了握手,“带他走路,真辛苦你了。”

“还成,他挺聪明的。”

“诶诶,你们的悄悄话我都听到了,”我清了清嗓子,一面担心陈嵘把我的糗事都抖出来,一面又想稳住我在简谐面前的人设。

“这有啥,”陈嵘白了我一眼,勾住简谐肩膀,“来,哥再给你说说,这许泊皑啊……”

“陈嵘!”我扑上去。

我们三个像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一样闹成一团,过路人或许投来眼色,或许装作没看见。

如果一切都没开始,那该多好。

我常常这样想。

如果我没有赌气回到苏州,如果我没有坐那次火车,如果……如果我没有提早回到出租屋,会不会就看不到林炀和别人在接吻,在床上撕咬。

如果……

如果我没有继续和林炀纠缠,如果我给了简谐他需要的安全感,如果……如果我接到电话就去找简谐,而不是因为林炀在我面前而犹豫,会不会简谐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我。

嬉笑打闹间,我们等来了陈嵘女朋友汪沉玉,这对小情侣说是因为我回苏州所以请我吃饭,我顺便捎上了简谐。

“我说,先前真是太忙了,原来实习也可以这么累,”汪沉玉开着车,喝了口陈嵘递过去的水。

“哈哈,总要经历的,”我看着他们,说不上有多羡慕。

我那时根本没注意过简谐看我的眼神,或许他那个时候开始就知道我心有所属,但他很聪明,没有问过,直到三年后某天我问他可不可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说,好哇,很高兴可以成为你男朋友。

然而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短短的两周。

我们早就习惯了暧昧——大概只是我习惯了,简谐很快适应了他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我却在初恋和简谐之间徘徊了。

所以我永远在后悔。

很快到了目的地,陈嵘他们早就点好菜了,方便我——和简谐——及时吃到来自他们的欢迎礼。

这顿饭也正好省了我请简谐吃一顿了。虽然这么说有点抠门,但是我当时也没打算和简谐长期发展,我觉得这只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以后还遇见他,那就是缘分,遇不见,那也再正常不过了。

简谐运动周而复始,可时间毕竟只会向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