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小日常(大拇指(1 / 1)
两天里,我把丧尸大哥能干的地方都干了个遍。
不论是松掉的后穴,口腔,还是右眼眶,腹部的伤口和烂掉的肉洞。
全部都,用力,干·了·个·遍。每个熟悉的位置都充满了精液,丧尸真的太可爱了!
现在他身上全是我的味道……虽然不做的时候他还是经常咬我,但是至少不像原来那么痛了。果然他还是爽到了嘛。
于是我定下这个规矩:我身上的牙印子越多,就操得越狠。(其实我也咬过他不少次)
不过自从我咬下他一口肉看见里面扭曲的蠕动的蛆虫之后,我决定了。
我要跟他说再见,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会吃不下饭的!
已经都是虫了!好恶心!是因为精液有很多营养吗!怎么这样呢,那么可爱的大哥就要说再见了。
于是我忍痛去家旁边一棵树下挖了个大坑把他埋了起来,在他依依不舍(?)的目光下,我填上了最后一铲土。
再见,大哥,我会记得你的?。下辈子就让我操到死去变成丧尸,然后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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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爸妈把我丢在这里,我都没见到过个活人,不过还好我被咬了没事,不然肯定活不到现在。
要去找找活人吗?
算了,话说回来我的名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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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河里洗完澡,我来到街道上慢慢悠悠地走着,走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撸一会丧尸。
幸运的时候还撸得到丧尸狗勾!虽然肯定缺了点脑壳或者爪子,但是会摇着尾巴滴着口水向我跑来。就算是来咬我的我也不怕,所以还是很可爱的。
我双手撑开它的嘴巴,揉搓着它软乎乎毛茸茸的头,有的狗勾嘴里还有点丧尸肉,我会在和它亲吻的时候把食物夺过来吃掉(屑)。
啊啊,其实丧尸肉不怎么好吃,我好想念小时候妈妈给我吃的米饭和哥哥不要了的骨头哦……
嗯……哥哥长什么样子,我已经不记得了,他以前送给我的伤口现在都变成疤了,我不记得有多痛,但是至少这些疤看起来很帅。
谢谢哥哥。
小时候,妈妈每天都给我香喷喷的饭吃,虽然只有一碗,但是软绵绵湿答答的味道真的好赞。
末世降临那天,爸爸从公司赶回家,把车库里宝贝的汽车开走了,载着妈妈和哥哥,但是不小心忘记我了。
现在也没有人来找我,所以他们把我弄丢了,就像哥哥小时候弄丢了他的积木一样,找不回来了。
同学们不知道过的怎样了呢……如果他们都变成丧尸了,那我就可以和他们一起做快乐的事了。
我嚼着身下丧尸的肉,一边操他的嘴一边想。
呜呜,又想回家了,虽然丧尸很赞,但是我还是很想见活人啊……
话说,正常人被咬丧尸了会感染,但是我不会,所以我是不是像小说里那样有异能呢?
啊呀异能真帅啊,可以放火球,可以召唤金属,植物之类!
如果我也有异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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