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梅香篇(1)(1 / 2)

加入书签

我叫司马特帅,男,33岁。

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当然也没有网络的不知道是哪朝哪代的鸟不拉屎原始人世界里,已经待了十三年了。

直到现在,我的电子产品戒断症状依然严重,一想起自己家里的游戏和现代生活的种种便利,后槽牙都能咬断。

越熬越想,越想越熬。

从大学生年纪到现在,如果时间流速一样,我回去就是个大学肄业的中年人,虽然找个低端点的工作也不错。

古代的老板和现代的打工仔,乍一听还得犹豫犹豫,可按我的亲身感受,除了那些思想觉悟特别高(不爱玩)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得抓心挠肝地选后者。

我端起杯子来喝了口茶,久违地回忆起了往事。

穿越这东西没有什么征兆,也许别人不一样,反正我是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人生也就这么急拐弯、一路不带刹车地掉进了沟里。

简而言之,我是睡觉时穿越的,最缺德的是光人过来了,睡衣和被子全给我扒了。山上的风嗖嗖的,一下子就给我刮醒了,倒也没以为自己在做梦,那么真实的寒冷体验、谁冻谁知道。

可现实即使比幻想更荒谬,也不至于荒谬到睡个觉都能被人脱得赤条条的扔到荒山野岭,不合逻辑。虽然没人看得见,我还是老脸一红,捂住生风的胯下,朝前蹭了几步,探头向崖下张望。

这地方就是个小山包,天刚蒙蒙亮,紧目望去只有四周的青山绿树,没有村庄也没有高楼大厦,连个信号塔都看不见。

扔得不是一般的远。本市周边我熟极了,郊区里也没有这样的地方。

当时,我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性是我家遭贼了,还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入室抢劫犯、先杀后抢的那种,乱捅一气、以为我死了,就装上车到外省市进山一扔,毁尸灭迹。拿走我的衣服,是为了不留下证据。

可我一点也不疼,身上连一道青紫都没有,头也不晕,后脑勺也不肿。除却冻得直打哆嗦外,没什么不正常的,皮肤在晨光的照耀下还白了好几个色号。

时间不等人,再这样下去不冻死也得饿死——还不知这是哪个犄角旮旯,说不定是无人区。我就一边琢磨着劫匪的事,一边扯下片大点的树叶遮着前头、朝山下走去。

离开了山崖后,就没那么冷了。不过赤脚踩在没路的山上,即使努力避开小石子,脚底也闷闷地发疼。按照极限求生的类似知识,我起码得给自己做一双鞋,遗憾的是我光顾着看,里头提的知识转头就忘,一点也没记住。

等回到家,我一定把系列节目从头到尾看一遍,关键部分还要背诵。

苦中作乐地想些不着边际的事情分散注意力,俗话说君子坦荡荡,我今天也算做了回君子了。

走了快两个小时,才听到隐约的流水淙淙声。

喉咙干得冒烟,紧跑了几步,拐过一个角,就是一个小潭,山泉由上面的岩石流下、源源不断地注入其中。外表看起来很清澈,我就先急赤白脸地喝了好几捧水,总算解了燃眉之急。

脚底已经被泥土和划破后的鲜血糊住了,疼不疼先放到一边,我最害怕感染。就坐到潭水边上,把脚伸了进去,缓慢搓洗着。

随着乌突突的泥垢慢慢消失,我搓着搓着、就下不去手了。这脚……可真好看啊,我从来不是足控,没有那种对着脚丫子激动的体验,也说不清脚好看到底是哪里让人悸动。

可事实就摆在这儿,我也不是自恋,陪伴我多年的脚它突然就陌生起来了,茧子没了,以往一脱鞋就难免突兀地辣到鼻子的气味也长着翅膀飞走了,竟然还给人一种初恋的感觉。

此时,就算是傻子也能感觉到不对劲了。

但我那时的思维已经无限跑偏到了别的地方,压根没想自己是不是换了个壳子,对着脚如痴如醉地欣赏了半天以后,终于得出了个狗屁不通的结论。

心理学上有种说法叫吊桥效应,好像是俩人在害怕时有可能就有爱上彼此的错觉。我骤然落难,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身体,因此而爱上自己的零部件听起来还蛮合理的。

想到这里,我激灵灵打了个冷颤。

连脚我都能给自己加八百层滤镜,达到这种婴儿时期磨皮都没有的超凡效果,那我岂不是禽兽不如、看手爱手、见鸡恋鸡,没准连鼻毛都有几分清秀。

此地不可久留,我暗暗打定主意,转头就要跑。

只听“啊”一声高亢入云的尖叫,远远的树丛里,一个妹子惊恐地捂住了脸、手里的竹筐啪叽一下掉再地上。

我最害怕的一幕终究还是发生了,在不得已裸奔的时候,恰好撞见女性同胞。

时间,清晨;地点,无人荒山;人物,一个裸男和一个少女——这要是说不是变态,我自己都得用唾沫把自己淹死。

“别,妹、妹子,冷静!冷静!我没有恶意,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受害者,我被人扔山里来了!”

不解释不行,解释了也没有说服力。我又生气又委屈,眼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