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边是个乐队,共五个人,民族风与现代服饰混搭的穿衣风格,男鼓手扎着小辫,女键盘手剃了个寸头,迷彩外套包裹着露脐背心和热裤,长靴踩着鼓手的椅脚,浑身上下都明晃晃写着“不好惹”。吉他和贝斯手同样一男一女,两人兼任今晚的主唱,从流行歌曲唱到乡村民谣,语言和曲风一样多变,中文英语粤语甚至方言,没有这群人不会的。剩下一个看似打杂实则什么都掺一脚,一会儿去帮鼓手换位,一会儿又跑去整理电线,挥舞着荧光棒混迹于围观群众中当气氛组,又过了会儿,他拿了个话筒和崭新的吉他过来,邀请其他人也来唱一首。
递了一圈,没一个人会弹。吉他被递到崇秋面前,他也拒绝了。关于乐器他只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吉他乐理倒是也通,但他并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
那人倒也不强求,顺延到他右边,问罗箐:“美女要不要来唱一首歌?”
罗箐凉凉看他一眼,“你看我像歌吗?”
“好的。”
那人识相地收回了话筒。
剩下最后一个,他已经不抱希望了,看了看南淮,“这位,帅哥你……”
“我试试。”
“好嘞!”几乎是喜极而泣的语气。
南淮把吉他从他手中接过去,随手拨了两下弦。
“他还会这个?”罗箐问崇秋。
崇秋摇摇头,他也不是很清楚。事实上他对南淮的很多事都知之甚少。南淮做过什么,会什么技能,喜欢什么,都是在亲眼见过之后他才知道。到刚才为止,他只知道南淮喜欢吃不太甜的甜点,或许偏好粤菜,不太能吃辣,喜欢猫、狗,很多小动物,看《小王子》,会开车,抽烟但没有瘾,喝酒,修车。
而现在又多了两件——唱歌和吉他。
崇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南淮盘腿席地而坐,垂眸拨动琴弦,开始有些生涩,似乎不太熟练,渐渐的,似乎找回了记忆,断续的音符连成了整句,乐声自他指尖缓缓泄出。
他声音很低,比起唱更像是在哼,咬字轻得仿佛暧昧的吐息,伴着崇秋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不是耳熟能详的流行情歌,也不是崇秋学的古典音乐,反而更像是童谣。
一开口,四周就静了下来。
乐队的人显然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们学习能力强,没一会儿几个人就记住了调子,在下一段开始时成功加入了伴奏。
许多人被吸引到这个角落,他们围着一团小小的篝火,目光全部落在左侧面那个身影。
南淮半抱着吉他,几缕碎发随低头的动作垂在额前,高耸的眉骨和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下阴影,光与暗在他身上呈现出奇特的交融,面前是橙红的火,背后是深沉幽暗的夜。
他面上挂着惯性的浅笑,然而这个角度看起来又像是面无表情,分明的轮廓带着天然的冷意,崇秋和他之间只隔了不到半米,却恍然觉得他离自己很远。
直到唱完一首歌,他抬起头,那股突如其来的疏离感才在眨眼之间消褪得干干净净,又变回了那个南淮。
他在所有目光中准确捕捉到属于崇秋的那一个,轻眨了一下眼睛,笑了。
作者有话说:
给崇哥上个呼吸机(不是)
“结束了?”乐队的人有些意犹未尽。
南淮把吉他还给他们,“结束了。”
他似乎没注意到其他所有人都在看他,亦或者是早已对这些目光熟视无睹,活动了一下手腕,随口问崇秋:“好听吗?”
听到他的声音,崇秋才从那个笑中回过神,“很好听。”
他有些遗憾自己为什么没有买花。虽然有些俗套,但这个情景除了花之外他不知道还能送什么。
“好听!”罗箐的声音也插进来,大方宣布,“车多租你一天!”
“谢谢罗老板。”
罗老板又送他一把瓜子,“不客气!”
“说真的,你不考虑搞个驻唱当副业吗?”罗箐算盘打得啪啪响,“这样,我们合作,我开店你来驻唱,我们俩加在一起直接横扫酒吧一条街。”她做了个豪情万丈的手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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